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74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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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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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安哥拉因日常经营需求,与STANDARD BANK DE ANGOLA, S.A.(安哥拉标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哥拉标准银行”)签订了2份《授信额度开立合同》(合同编号:DJ-CIB-/15/2026、DJ-CIB-/16/2026)。
公司基于上述合同与安哥拉标准银行签订了《公司担保函》为华通安哥拉提供赔偿承诺。
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公司预计的为子公司提供银行等机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的额度之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均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6年度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其中,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并拟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具有行使该互保的审批权限。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反之不得调剂。
根据上述议案,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相关非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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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华通安哥拉与安哥拉标准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开立合同》与安哥拉标准银行签订了《公司担保函》,具体内容如下:
担保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益人:安哥拉标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金额:100亿安哥拉宽扎、4000万美元
1.担保
担保人不可撤销且无条件地:
1.1 作为主要债务人,向各受益人担保各客户及时履行全部债务;
1.2 向各受益人承诺,当任何客户未在债务到期时支付任何款项时,担保人应在收到要求后立即支付该款项,如同担保人以各自客户的名义被指定为主要债务人;且
1.3 应要求向各受益人赔偿因任何债务不可强制执行、无效或非法的而使其遭受的任何损失或债务。
2.不免责或解除
担保人的责任不因以下情形而被免除或解除:给予任何客户宽限期;任何受益人给予任何客户的任何其他宽限或让步;任何受益人取得、持有、变更、未能完善、不执行或释放任何其他担保或赔偿或任何担保物(针对全部或部分债务);任何债务的终止、修订、变更、更新或补充,或产生债务的任一交易或协议的终止、修订、变更、更新或补充;或任何受益人作出或遗漏或疏忽作出的任何其他行为,包括任何影响或妨碍债务追偿的情形(若无本条规定,该等情形本可使担保人免责或解除其义务)。
3.持续性义务
担保人在本担保函项下的义务应为持续性义务,因此在全部债务已全额付清或清偿之前持续有效,届时本担保函终止。该等义务是对任何受益人可能随时持有的用于履行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赔偿或担保物的补充而非替代,且可在不首先诉诸任何该等担保、赔偿或担保物且不对任何客户采取任何步骤或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4.担保继续具有约束力
即使任何客户就债务的全部或任何义务在任何方面因任何原因(无论担保人或任何客户是否知悉)可能或变为无效、不可强制执行、非法或失效,本担保函对担保人仍具有约束力。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华通安哥拉的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规划,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且华通安哥拉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华通安哥拉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子公司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68,298.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0.1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