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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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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6-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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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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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评估费、财务顾问费(如有)、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各项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②本基金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

③本基金经过比例配售,最终向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及其比例如下表所示。本次自主配售的结果符合基金管理人事先在《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长城华能燃煤发电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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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战略投资者获配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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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信息表”。

本次发售中3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0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已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全额缴纳认购款。

网下询价阶段,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为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89.20倍,不超过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100倍(不含),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50%;自本基金上市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具体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及可交易份额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信息表”。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监管机构有权对网下投资者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④本次发售未出现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和实际认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认购数量的投资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27年,本基金在此期间内封闭运作并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存续期届满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本基金可延长存续期。否则,本基金终止运作并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

本基金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基金份额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投资者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参与上交所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交易。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不动产基金,发售方式与普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有所区别,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基金存续期内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以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由于本基金的投资标的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等的投资标的存在明显差异,故本基金与上述类型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不动产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与不动产基金相关的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及折溢价风险、流动性风险、发售失败风险、交易失败风险、本基金整体架构所涉及的交易风险、集中投资风险、管理风险、停牌、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税收政策调整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的风险、关联交易及利益冲突风险、原始权益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份额比例较高导致的基金治理风险、对外借款的风险、相关参与机构的操作及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基金份额限售份额解禁风险、基金净值逐年降低甚至趋于零的风险、本基金初始净现金流分派率显著偏高的风险、其他风险。

(2)与不动产项目相关的风险:不动产项目管理风险、不动产项目行业风险、不动产项目运营风险、《电力业务许可证》续期风险、《并网调度协议》续期风险、《购售电合同》续期风险、不动产项目运营管理机构的解聘及更换风险、不动产项目遭受自然灾害的风险、合规运营及安全生产风险、不动产项目流动性风险、区域内火力发电行业的竞争风险、煤炭价格波动风险、电价波动风险、不动产项目的资产评估风险、现金流预测偏差风险、不动产项目出售/处置价格波动及处置的不确定性风险、不动产项目转让限制的风险、不动产项目机组设计寿命届满后移交的风险、不动产项目保险理赔金额无法覆盖财产损失的风险、相关资产未纳入入池资产范围相关风险、不动产项目对外租赁的风险、基础服务费B影响可供分配现金流的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对不动产项目造成的风险。

(3)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的风险、专项计划运作风险和账户管理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尽责履约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丧失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风险、法律、政策环境改变的风险。

(4)其他风险:运营管理机构尽责履约风险、项目公司人员尽责履约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

本基金详细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不动产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不动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不动产项目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不动产项目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因素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参与本次基金发售的报价,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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