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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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6-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76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药业”)股票交易于2026年10月19日、10月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10月19日、10月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2026年9月27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函告,国贸集团与金浦浙展股权投资(丽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浦浙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国贸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金浦浙展转让其所持海正药业72,673,90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6%,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34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751,448,198.38元。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通过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完毕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与转让双方保持密切联系,并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披露的《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结果暨与受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72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在办理过程中。

除上述情况外,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且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份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6年10月19日、10月2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