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0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6-39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二)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黎明、杨高宇、孙小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李刚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刚、马捷、魏俊峰为激励对象,本议案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6-40号)。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6-40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有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原因等主动放弃,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相应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54人调整为 152 人。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519.00万份调整为1,511.6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1,469.00万份调整为 1,461.6 0万份;预留数量50.00万份不变。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6年8月19日至8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发表了明确意见,9月3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9月3日披露了自查报告。

(四)2026年9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来的《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属深纺集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26〕193号),原则同意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五)2026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六)2026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6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调整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因本激励计划有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个人原因等主动放弃,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相应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54人调整为 152 人。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519.00万份调整为1,511.6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1,469.00万份调整为 1,461.6 万份;预留数量50.00万份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本次对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54 人调整为152 人。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519.00万份调整为1,511.6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1,469.00万份调整为1,461.60万份;预留数量50.00万份不变。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的会议纪要;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