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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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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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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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流通股数量为1,736,176股,持股比例为0.56%,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KSCC NOMINEES LIMITED)系H股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A股为境外投资者通过深股通持有本公司A股的合计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行业变化情况
近年来,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已成为全球最具经济性的清洁能源之一,长期以来有力支撑了全球光伏装机快速增长。我国光伏产业竞争优势突出,光伏累计装机容量依旧稳居世界首位。2026年前三季度,受电价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国内光伏装机出现阶段性下滑,但行业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不改。同期国内光伏行业治理进入攻坚阶段,工信部等主管部门陆续出台多项光伏行业强制性标准,持续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推动落后低效产能出清。随着相关政策标准逐步落地,行业无序低价竞争态势有望得到改善,为后续供需格局优化、行业盈利修复筑牢基础。依托“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光伏行业长期高质量发展基本面稳固。
全球能源转型提速带动境外装机需求旺盛,海外光伏市场持续保持高景气度态势。受制于技术、配套及人才壁垒,海外光伏电池产能存在显著结构性缺口,为国内先进电池制造企业出海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同时,光伏产业跨界融合持续深化,依托“光伏+”模式构建综合能源体系,持续拓展太空光伏、消费电子、算电协同等新型应用场景,叠加光储一体化、绿电直连及电力市场化交易等模式落地,有效拓宽了行业长期成长空间。
(二)公司经营情况
2026年前三季度,受国内电价政策调整、终端装机需求阶段性回落、海外贸易壁垒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光伏全产业链供需格局尚未实质性改善,行业产品价格低位震荡,公司经营业绩承压。面对复杂的行业周期与市场环境,公司坚守专业化光伏电池制造商发展定位,紧密贴合全球组件客户需求,持续深耕N型电池主业,持续推进产线降本增效,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电池转换效率、严控生产成本、深化精细化运营等多项举措,持续修复主业盈利能力;稳步推进全球化战略,不断拓展海外销售渠道,优化贸易路径;通过多元合作模式深度融入海外产业链体系,推动海外本土化产能布局,保障海外业务稳步发展。同时,公司持续探索光伏创新应用场景,依托自身技术与产业积淀,积极布局新兴业务领域。公司通过产业投资、外延并购等多元方式拓展产业边界,持续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为公司中长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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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陆徐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小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小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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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陆徐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小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小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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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10月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10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徐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香港交易所联讯通账户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将推出电子平台香港交易所联讯通(以下简称“联讯通”),供上市发行人进行公开申报、提交案件资料以及就监管事宜与香港联交所进行双向沟通。
同意公司申请注册联讯通账户,并接受香港联交所不时修订并生效的适用于联讯通的条款及细则;委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刘双女士作为授权人士及发行人管理员,代表公司办理联讯通账户的注册、登记及相关文件签署等一切事宜,并履行联讯通管理员的职能;追认、确认、批准及采纳公司就前述事项已签署的所有附属文件及采取的一切行动,其效力等同于该等行动事先已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获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捷泰”)共同为全资子公司淮安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捷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自身或互为对方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40亿元。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且上饶捷泰已履行了相应内部审批程序,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淮安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3日
3、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4、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满良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15,758.02万元,总负债为608,683.76万元,净资产为107,074.2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597,590.16万元,营业利润为-32,915.54万元,净利润为-27,342.7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8、与公司的关系:淮安捷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淮安捷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
债务人:淮安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金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具体担保事项以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最高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801,76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属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或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9.07%,公司及下属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担保涉及诉讼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