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辞任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6-046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辞任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任情况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收到董事长崔玉萍女士、董事范振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崔玉萍女士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范振宇先生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以及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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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崔玉萍女士、范振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崔玉萍女士、范振宇先生即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公司董事长的选举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补选等相关工作。
崔玉萍女士、范振宇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履职,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治理、战略发展和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提名邓磊先生、陶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一)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经审查,邓磊先生、陶涛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将邓磊先生、陶涛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邓磊先生、陶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月22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磊,男,1973年12月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学士,正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工程系港口及航道工程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历任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设计公司副总经理;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一所副所长;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经营处处长;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经营处处长;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经营开发部总经理;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陶涛,男,1972年3月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4年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投资金融系投资经济专业;2005年4月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199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计委综合投资公司职员、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信贷员、华夏银行建国门分理处主任;1998年6月,就职于中港总公司,历任财务部员工、财务部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2005年10月,就职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资金部副总经理兼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资金部副总经理;2012年12月,就职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历任临时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2025年2月进入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25年6月任中交资本党委委员;2025年12月至今,现任中交资本(中交租赁)临时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6-045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1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同意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辞任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1.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同意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公告编号:2026-047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6日 14: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6日
至2026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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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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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时间:2026年月11月2日-2026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 号恒毅大厦5楼会议室。
其他: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截至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彦拓
联系电话:010-57507166
2、会议费用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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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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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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