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6-046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6,874.55万元
● 累计发生诉讼、仲裁的数量及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含本次诉讼)、仲裁数量为36起,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总金额合计8,958.31万元(含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51%。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公告涉及的重大诉讼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历史债务纠纷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债务本息已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前期财务报表中已确认,预计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较小。鉴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会计处理结果及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将以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为准。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于2026年10月20日收到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资料,现将本次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河南港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港投”)
被告一: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
被告二: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郑州中科融通物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中科”)
被告四:克州中科融通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州中科”)
(二)案件概述
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兴创电子”)与中科融通分别于2021年1月、8月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兴创电子向中科融通及其指定的第三方账户累计发放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4,300万元。同时,中科融通、郑州中科与兴创电子签订《股权出质合同》,克州中科与兴创电子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协议》,为上述债务提供质押担保。2025年9月,兴创电子与原告河南港投签订了《无偿划转协议》,将其对中科融通享有的全部债权一并转让给原告。
(三)原告诉讼请求事项
1.判令中科融通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合计6,874.55万元(违约金暂计至2026年8月31日,之后的违约金以本金为基数,按照0.05%/日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判令实达集团对中科融通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河南港投对郑州中科持有的郑州航空港区中科兴港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诉讼请求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令河南港投对中科融通持有的巧家县融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90%的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诉讼请求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5.判令河南港投对克州中科享有的《克州乡镇村路口视频监控项目PPP项目合同》项下质押应收账款实现质权所得价款在8,7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6.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二、本次诉讼判决、裁定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诉讼、仲裁事项35起(不含本次诉讼),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2,083.76万元(含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6%,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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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数量为36起(含本次诉讼),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8,958.31万元(含延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51%。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涉及的重大诉讼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历史债务纠纷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债务本息已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前期财务报表中已确认,预计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较小。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的会计处理结果及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将以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为准。
本次公司被起诉系全资子公司中科融通的借款合同纠纷引起,公司与中科融通均为独立法人,且公司已履行对中科融通的全部出资义务,公司未就中科融通的上述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将积极与中科融通的债权人、相关法院保持密切沟通,寻求妥善解决方案。经公司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融通已偿还938.79万元。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仲裁案件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