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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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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
新项目的公告

2026-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4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

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产项目”“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5G零部件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25,160.35万元,本次拟使用上述节余资金中的10,960.4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浙江生产基地光通信产品扩产项目”,装修生产车间,并采购设备,扩大光通信产品产能以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2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7.0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57.66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493.95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6,569.2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68,924.7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518Z009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493.95万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569.2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924.7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8,706.91万元。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7月17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4年2月5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司52%股权的议案》,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以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司整体估值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确定目标股权转让价格,成交价格一亿叁仟万元人民币。

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产项目”“5G零部件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7月7日,同意公司对“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8,029.47万元(或等值外币)投资建设“越南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扩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线和丰富产品类别,扩大产能以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

2026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6年6月30日预先投入“越南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859.43万美元。

2026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产项目”“5G零部件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形成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4,023.60万元,公司已将其中36,895.1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划转至新开立的“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专项账户;剩余节余募集资金7,128.48万元留存于超募资金账户。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

注:“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产项目”“5G零部件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形成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4,023.60万元,公司已将其中36,895.1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划转至新开立的“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专项账户;剩余节余募集资金7,128.48万元留存于超募资金账户。“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8,031.87万元暂存于超募资金账户。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239.2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1,263.15万元)(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总计约81,561.84万元(含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及汇兑损益净额)。(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使用本次节余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10,960.40万元投资建设浙江生产基地光通信产品扩产项目。本项目通过装修13,200.00平方米生产车间,并采购一系列先进的机器设备、辅助设备等用于公司光通信产品的生产,整体提升公司光通信产品的产能,扩大公司生产规模。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光通信产品产能,满足客户的制造与交付需求,并为进一步开发市场提供产能支持,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本次新建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新建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浙江生产基地光通信产品扩产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春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生电子”)

3、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霞兴路99号

4、项目建设内容:装修13,200.00平方米生产车间,并购置安装相关设备

5、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6、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人民币10,960.40万元,“游戏机核心零部件扩产项目”“电子连接器扩产项目”“5G零部件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25,160.35万元,本次拟使用上述节余资金中的10,960.40万元。

7、项目投资构成及预期经济效益具体如下:

项目总投资10,960.4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717.74万元,包括生产厂房装修924.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6,194.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72万元,预备费571.69万元;以及铺底流动资金3,242.66万元。

单位:万元

■

项目预期经济效益:项目主要产品为光通信产品,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44,036.00万元,投资回报率为44.76%,内部收益率为16.38%(税后),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17年(含建设期)。

上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基于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的结果,不作为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估算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

(三)新建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扩大公司光通信产品产能

近年来,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公司客户对光通信产品的需求快速增长。为把握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和光通信行业发展的机遇,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在全资子公司春生电子投资产能扩建项目,计划装修13,200.00平方米生产车间,并购置安装相关设备,进一步提高公司光通信产品的产能,满足下游客户快速增长的订单需求。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新增光通信产品生产线,进一步提升公司光通信产品的产能,提高公司光通信产品的供应能力与服务能力,增强公司订单承接及交付能力,进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光通信市场的竞争地位,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提高公司光通信产品的制造能力

随着数据中心持续向更高速率、更低延时方向演进,公司客户对光通信产品的尺寸公差、表面精度、一致性及稳定性等核心技术指标提出更高的标准。因此,公司光通信产品需要向高精度、小型化、集成化方向迭代升级。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计划购置一系列先进的精密加工、检测及智能化生产设备,新增标准化生产线,优化厂区产线布局,升级产线的自动化、数字化,提升整体生产协作效率,有助于公司应对行业技术升级趋势并提高承接客户高端订单的能力。

(3)优化公司生产布局,提升公司场地利用效率

近年来,公司光通信产品业务规模和订单体量持续扩大,光通信产品生产规模持续增长,公司现有生产模式和场地布局已难以满足光通信业务日益增长的发展需求。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对春生电子的部分车间进行洁净化装修,建设满足光通信产品产线的生产车间,充分发挥现有厂房的价值,提升现有厂房的使用效率,优化整体生产布局。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凭借稳定可靠的质量控制体系、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精细化成本管理、高效交付能力与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通过客户长期、严格的资质审核、产品验证与现场认证,已成为多家境内外知名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市场基础。同时,随着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推进,市场对于光通信产品的需求稳定增长,公司在手订单及中长期意向订单随之增长,为本次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有利条件。

(2)公司拥有丰富的扩产经验

近年来,公司深耕光通信领域,具备丰富的海内外生产基地扩产实施经验,已先后在深圳、越南生产基地实施扩产建设工作,积累了从车间规划、设备采购安装、产线调试到爬坡量产的全流程扩产经验。公司将充分发挥在光通信领域的生产制造能力,在产品设计环节能快速适配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并快速投入批量化生产,在质量管控环节建立覆盖全生产流程的标准化质检体系。

因此,公司在产品扩产等方面的经验积累和沉淀,保障公司产线的建设,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3)公司具备成熟的技术积累与生产管理能力

公司具有多年的行业经验积累和沉淀,已建立完善的产品研发、精密制造、光学耦合、可靠性测试体系,拥有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成熟工艺路线与标准化生产管理流程。同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并在人员和设备方面进行了大量投入,对产品质量实施了全程监控,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因此,公司将充分利用丰富的技术积累和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顺利完成产线扩产,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需求不及预期的风险

当前数据中心及通信网络建设带来的光通信产品需求增长快速,各大云厂商资本开支持续增加,公司光通信产品业务与光通信行业市场需求高度相关。若未来全球云厂商资本开支、光纤连接应用及数据中心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或相关行业支持政策发生调整,以及新技术、新产品加速迭代导致下游应用领域需求缩减、市场规模增速放缓,存在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产能利用率低于预期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预期收益。

针对该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动态,跟踪客户订单意向,动态调整产能投放节奏,实行柔性化排产,同时丰富产品品类,提升产品的附加值。

(2)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进度的风险

本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车间装修、生产及测试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工程施工进度、设备交期、供应链波动、施工协调、环保消防验收等因素影响,存在项目建设周期延长、投产时间滞后于计划的风险。

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充分应用深圳、越南生产基地扩产累积的项目管理经验,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统筹项目实施进度,争取项目按期投产。

(3)募投项目产能未能有效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销量是根据公司客户的采购预测需求量和下游市场发展前景测算,具有一定合理性。公司具备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技术、人员及运营管理经验,且部分产品已实现销售。但如果未来客户需求或行业发展不及预期,且公司未能有效开拓其他客户,本次募投项目将存在产能过剩,从而造成公司未来出现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实时关注市场、产业及技术等发展趋势,为项目的顺利开展做好多方面准备。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业务结构,不断开拓市场,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四)新增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同时,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保障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并将上述拟使用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管理。

三、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是基于公司对主营业务相关的光通信产品近期市场变化及客户对产品需求而做出的谨慎、合理决策,有利于扩大公司光通信产品产能,提升公司光通信产品的制造能力,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

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积极加强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和进度的监督管理,从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浙江生产基地光通信产品扩产项目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浙江生产基地光通信产品扩产项目,有利于扩大光通信产品产能以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与本次新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浙江生产基地光通信产品扩产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浙江生产基地光通信产品扩产项目相关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3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23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56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3,719.56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9,069.64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57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7,550.2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自律处分1次。

1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行政监管措施21次、行业惩戒1次、纪律处分11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田景亮,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徐凯,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勇,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杨徐凯,项目质量复核人刘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田景亮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进行了充分的审查。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财务审计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2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增加至7名,其中独立董事由2名增加至3名,非独立董事由3名增加至4名(含职工董事1名),并相应修订《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陈和先先生、黄其柏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条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和先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黄其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本次增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增选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增选董事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人数调整及相应《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并生效为前提。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新任董事自前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就任,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黄其柏先生作为独立董事的津贴按照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

黄其柏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陈和先先生,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清华大学EMBA。2008年2月至2010年12月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11年1月至今于公司历任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期间兼任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兼任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ZESUM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董事、深圳市致尚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春生电子有限公司经理、微界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致景联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致佳增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致美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和先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3,459,092股;通过深圳市新致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2,372,966股;通过深圳市兴致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28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潮先存在亲属关系。除此之外,陈和先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和先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附件二:独立董事简历

黄其柏先生,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2005年7月至2009年6月任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交通规划中心工程师,2012年7月至2019年5月任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5月至今任上海市汇业(深圳)律师事务所创始主任、高级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其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1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一)注册资本增加情况

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归属新增股份107,69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6年7月10日上市流通,公司股本总数由128,680,995股增加至128,788,685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8,680,995元增加至人民币128,788,685元。

(二)注册资本减少情况

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5,441股。2026年8月2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45,441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8,788,685股变更为128,743,244股,注册资本由128,788,685元减少至128,743,244元。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名增加至7名,其中独立董事由2名增加至3名,非独立董事由3名增加至4名(含职工董事1名),并相应修订《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前述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更及调整董事会人数情况,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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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指定专人办理相关注册资本以及《公司章程》变更、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前述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以上涉及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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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涉及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