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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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6-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6-073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7月7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至2026年10月20日期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股份总额由541,905,109股变更为542,326,290股。以下股东持股比例、减持比例均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542,326,290股计算。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南京楷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得投资”)持有公司股票151,218,773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541,905,109股的27.91%。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7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楷得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含)16,257,000股,即不超过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3%的股份。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419,000股,即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的股份;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838,000股,即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截至2026年10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楷得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16,011,400股,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1)以上减持主体IPO前取得的股份包括公司2017年、2021年、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佳力转债”的转股期为2021年2月5日至2026年7月29日,2026年7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自2026年7月7日披露《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至2026年7月29日,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42,326,290股,楷得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3%,使其持股比例由27.91%下降至27.88%。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控股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1、公司于近日收到楷得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实施结果告知函》及《关于超额减持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声明》,楷得投资于2026年10月20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因相关人员误操作,致使楷得投资持股比例降至25%时,未及时停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减持股份37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楷得投资本次误操作行为并非主观故意,发现误操作后立即停止交易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说明情况,并进行深刻的自查和反省,其对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道歉。

2、楷得投资已于2026年10月21日将本次超减持所涉及股份374,400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予以购回,此部分股份购回未产生任何收益。

3、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要求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详见“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之(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楷得投资停止减持本次减持计划的剩余股份。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详见“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之(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6-074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南京楷得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南京楷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得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佳力转债”的转股期为2021年2月5日至2026年7月29日,自2026年7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截至2026年7月29日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42,326,290股,楷得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3%,楷得投资自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10月2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8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17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上表中“变动前比例”根据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541,905,109股计算,“变动后比例”根据截至2026年7月29日公司总股本542,326,290股计算。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10月20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因相关人员误操作,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25%时,未及时停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减持股份37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误操作行为并非主观故意,发现误操作后立即停止交易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说明情况,并进行深刻的自查和反省,其对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道歉。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26年10月21日将本次超减持所涉及股份374,400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予以购回,此部分股份购回未产生任何收益。

(3)本公告中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的尾差造成。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已于2026年7月7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含)16,257,000股,即不超过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3%的股份。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419,000股,即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的股份;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838,000股,即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二)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及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楷得投资)》。

(五)公司将持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佳力图

股票代码:6039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楷得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南京未来科技城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签署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本报告书中的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这些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2.91%,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2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明确的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及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持股比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佳力转债”的转股期为2021年2月5日至2026年7月29日,自2026年7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截至2026年7月29日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42,326,29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3%,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10月2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8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17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具体情况如下: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10月20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因相关人员误操作,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25%时,未及时停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减持股份37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误操作行为并非主观故意,发现误操作后立即停止交易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说明情况,并进行深刻的自查和反省,其对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道歉。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26年10月21日将本次超减持所涉及股份374,400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予以购回,此部分股份购回未产生任何收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股份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1,211,000股。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楷得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根林):

签署日期:2026年10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楷得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根林):

签署日期: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