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6年10月22日发布了《平安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平安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安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平安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证函〔2026〕3276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平安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MSCI低波
扩位简称:中国低波ETF平安
基金代码:512390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2026年10月27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平安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2026年9月8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自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8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9月28日披露了《平安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于2026年9月30日披露了《平安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资金发放公告》,本基金清算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10月15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
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平安MSCI中国A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证函〔2026〕3276号)同意,本基金终止上市日为2026年10月27日。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平安广州交投广河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
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六年九月
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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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9月主要运营数据
本基金以获取不动产项目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积极主动运营管理不动产项目,力求提升不动产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实现不动产项目现金流长期稳健增长。
2026年9月,不动产项目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本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来源分散,无重要现金流提供方,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变动。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广河高速公路广州段项目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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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日均收费车流量计算方法:当月总收费车流量/当月自然天数;
2、收费车流量口径说明:均为自然车流(veh)口径;
3、以上为广东省联网收费清分结算机构提供的当期清分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以上披露内容已经过本项目运营管理实施机构广州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确认。
三、其他说明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相关咨询。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从2026年10月23日起,中国银行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10月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国银行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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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国银行所有,请投资者咨询中国银行。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中国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中国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中国银行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