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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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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6-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75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七)2024年10月18日,公司已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24年9月11日,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9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1.00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八)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九)2025年9月3日,公司已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25年8月25日,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6.30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十)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十一)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一)调整依据

2026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以743,797,3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日。

(二)调整方法

1、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对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1。

(三)调整结果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43-0.022)≈5.41元/股。

本次调整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3元/股调整为5.41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登记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76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申请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64人。

2、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62.3520万份,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7%。

3、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5.41元/股。

4、本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拟采用的行权模式:自主行权模式。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可申请的股票期权尚需公司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之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七)2024年10月18日,公司已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24年9月11日,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9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1.00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八)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九)2025年9月3日,公司已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25年8月25日,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6.30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十)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十一)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30%。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9月11日,登记完成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于2026年10月19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第二个行权期内共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2.3520万份,公司将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

三、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说明

(一)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鉴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行权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57元/股调整为5.43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321.00万份调整为385.2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80.25万份调整为96.30万份。

(二)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79人,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9人,其中考核等级为“B”的共计72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考核等级为“C”的共计7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60%。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B”或“C”不可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综上,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6.3520万份由公司注销。

(三)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3元/股调整为5.41元/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79人,其中1人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68万份由公司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考核等级为“B”的共计23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考核等级为“C”的共计41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60%;考核等级为“D”的共计14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B”或“C”或“D”不可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52.4880万份由公司注销。综上,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4.1680万份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及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具体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期权简称:科力JLC3。

(三)期权代码:037467。

(四)可行权数量:本次64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62.3520万份,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7%。

(五)行权价格:5.41元/股。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行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行权模式:自主行权。

(七)行权期限:公司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之后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

(八)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九)本次可行权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

注:1、为保持相关数据的可比性,上表数据已考虑公司往期权益分派方案中转增股本事项的影响。

2、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考核等级为“B”的共计23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考核等级为“C”的共计41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60%;考核等级为“D”的共计14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表格数据考虑了考核等级为“D”的14名激励对象但已剔除1名离职人员。本次实际可行权64人,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62.3520万份。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行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本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62.3520万份全部行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估值方法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七、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一)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行权期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或部分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

(二)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限内按规定行权,行权期限结束后,可行权但尚未全部或部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安排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62.3520万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64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按规定行权,并由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条件成就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登记等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77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股票期权83.0580万份(包括首次授予54.1680万份和预留授予28.8900万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七)2024年10月18日,公司已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24年9月11日,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9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1.00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八)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九)2025年9月3日,公司已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25年8月25日,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6.30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十)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十一)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68万份由公司注销。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部分或全部不达标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考核等级为“B”的共计23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考核等级为“C”的共计41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60%;考核等级为“D”的共计14人,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B”或“C”或“D”不可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52.4880万份由公司注销。

3、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全部不达标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7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等级均为“D”,对应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不可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28.8900万份由公司注销。

综上,首次及预留授予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3.0580万份由公司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54.168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8.8900万份。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登记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74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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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短信通知等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召集人聂鹏举先生已在会议上就会议通知事项作出了说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聂鹏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5名,其中,徐开兵、杜建铭、宋子凡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不存在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43元/股调整为5.41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2.3520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存在激励对象离职及当期个人层面考核部分或全部不达标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前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3.0580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