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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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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6-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三佳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一055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日:2026年10月22日

● 首次授予数量:137.26万股

● 首次授予价格:12.66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10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三佳科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202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作出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以上修订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2026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转来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肥市国资委”)《关于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合国资办[2026]96号),合肥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4、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10月10日,公司对外披露了《三佳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与公示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5、2026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三佳科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2026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6、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省国资委关于做好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国资改革〔2020〕3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

(7)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声誉和对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8)激励对象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较大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9)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无分期实施安排,不设置授予环节的业绩考核条件。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10月22日。

2、首次授予数量:137.26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40人。

4、首次授予价格:12.66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及解除限售条件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3)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4)解除限售条件

除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持续满足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公司方可依据本激励计划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6一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为:

a、营业净利率

■

注:1、上述指标所涉及的净利润,均为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该业绩考核指标不另外设置触发值;

3、上述同行业是指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其中,公司解除限售考核对标企业的选取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半导体集成电路封装模具及设备、塑料型材挤出模具及设备、带式输送机托辊轴承座、密封件等,按照“市场可比、业务相似、行业领先、规模相近”的原则,从A股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制造业下的专用设备制造业,选择4家作为对标公司。具体名单如下:

■

若在解除限售的考核过程中,对标公司发生退市、重大资产重组等特殊原因,导致主营业务重大变化或经营业绩出现极端变化,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述原则剔除或更换对标公司。

b、营业收入增长率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c、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比率

■

注:1、上述指标所涉及的净利润,均为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该业绩考核指标不另外设置触发值。

上述3项考核指标的权重及解除限售比例汇总如下: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营业净利率的解除限售比例(X)*20% +营业收入增长率的解除限售比例(Y)*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比率的解除限售比例(Z)*20%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具体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由公司回购注销。

7、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激励对象转让已生效限制性股票时应保留不低于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至任职(或任期)期满且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合格后进行。

4、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包括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10月22日,根据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预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和解除限售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除3名激励对象因其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敏感期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公司取消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公司取消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及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外,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拟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4、本次拟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激励对象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6年10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37.26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首次授予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本次调整的内容、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的确认、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数量以及本次授予的条件均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三佳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一054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三佳科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202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作出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以上修订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2026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转来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肥市国资委”)《关于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合国资办[2026]96号),合肥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4、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10月10日,公司对外披露了《三佳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与公示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5、2026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三佳科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2026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6、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其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敏感期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公司取消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公司取消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51名调整为140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40.50万股调整为137.26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首次授予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本次调整的内容、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的确认、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数量以及本次授予的条件均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三佳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一053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2026年10月16日。

(三)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四)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6年10月22日15:00时。

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山海关路399号国检中心一期B1栋2楼1号会议室

方式:现场召开。

(五)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公司董事彭昊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授权委托公司董事长裴晓辉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六)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裴晓辉先生。

(七)列席人员: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其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敏感期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公司取消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公司取消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51名调整为140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40.50万股调整为137.26万股。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昌望、纵雷、夏军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佳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一05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10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37.26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昌望、纵雷、夏军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佳科技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一05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