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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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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32 证券简称:嘉立创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丁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2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借款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借款金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32 证券简称:嘉立创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

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借款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借款金额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构成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0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9,259.7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4,442.3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4,817.3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6年7月30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518Z0113号)。公司及其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44,817.3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24,817.38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设备技术迭代及业务布局需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维持不变。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注:江苏嘉立创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嘉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先进电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先进电子(珠海)有限公司、韶关嘉立创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韶关市嘉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立腾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立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控股的立腾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其中,新增实施主体珠海立腾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原因

1、高多层印制线路板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计划和战略发展规划,考虑到该项目尚未开始投资建设,而珠海生产基地已建成成熟的PCB、PCBA生产与配套能力,将该项目调整至先进电子实施可与公司该区域现有产能形成集群协同,共享配套设施与供应链资源,缩短管理半径,降低建设及运营成本。此外,该项目涉及的PCB制造所需设备近年来更新迭代较快,同规格设备市场价格有所上涨,为保证建设产线的技术先进性与产能爬坡效率,公司拟适当调减本项目新增厂房建设面积,将相应资金配置至设备端投入,在保持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符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核心用途。该项目原实施主体尚未投入资金用于建设,本次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会造成已投入资金的损失。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调整相关的项目备案、环评等手续。

基于以上安排,该项目具体投资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个别数据差异为四舍五入尾数导致,下同。

本次调整完成后,原实施主体江苏嘉立创的高多层印制线路板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终止,先进电子将就高多层印制线路板产线建设项目开设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PCBA智能产线建设项目

该项目由“韶关PCBA智能产线建设项目”和“珠海PCBA智能产线建设项目”两个子项目构成,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15,000.00万元。公司珠海生产基地已拥有成熟的PCB及智能元器件仓储基地,产业链配套更为完整,可以进一步提升PCBA业务效率、缩短交付周期。基于前述考虑,公司拟将实施主体韶关嘉立创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调整至实施主体先进电子用于其厂房扩建相关投入及新增设备购置。本次调整系同一募投项目内子项目之间实施安排的优化整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核心用途。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调整相关的项目备案、环评等手续。

基于以上安排,该项目具体投资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

3、智能电子元器件中心及产品线扩充项目

公司根据该项目实际实施进度,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协同效应,结合公司对电子元器件业务的布局规划,考虑到珠海立腾专业从事电子元器件业务并具备成熟的智能仓储运营经验,拟新增珠海立腾为实施主体并承担该项目智能仓储相关的设备投资,与先进电子承担的基建部分形成专业化分工与协同,有利于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核心用途。

四、关于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借款金额事项

在募投项目的总投资规模和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及本次实施主体的调整情况,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间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相应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相应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前述借款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本次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公司将相应调整与各实施主体的借款协议额度、做好募集资金款项划转安排,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借款协议变更、募集资金划转等相关事宜。

五、关于部分实施主体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调整后涉及的实施主体先进电子及珠海立腾将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近期分别与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配合上述实施主体尽快办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专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及资金划转等相关事宜。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借款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设备技术迭代、基地集群协同及业务布局需要作出的审慎决策,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变更、实施地点的调整以及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和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借款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设备技术迭代及业务布局需要,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并为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且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借款金额,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按照调整后的实施主体向其提供对应额度的无息借款、使用募集资金划转、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与本次调整相关的项目备案、环评等手续。

本次调整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借款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变更、实施地点的调整以及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借款金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借款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32 证券简称:嘉立创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邓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邓烨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3456516;

传真:0755-23984371;

邮箱:securities@sz-jlc.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华社区商报路2号奥林匹克大厦27层

特此公告。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

邓烨女士,199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2021年9月至2023年3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3月起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烨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烨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