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债券代码:118074 债券简称:特宝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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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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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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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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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情况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10,821,0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与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中联肝健康促进中心等签订的捐赠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在以下协议中实际履行的捐赠义务为:
(1)根据公司与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签订的捐赠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分期支付的方式向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捐赠现金900万元,用于基金会开展的HBV相关肝癌高风险人群防治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捐赠现金200万元。
(2)根据公司与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签署的“中国降低乙肝患者肝癌发生率研究(绿洲)工程项目”捐赠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捐赠现金27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捐赠现金3640万元。
(3)根据公司与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签署的“中国慢乙肝核苷经治低病毒血症患者治疗研究(未名)项目”捐赠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分期支付的方式向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捐赠221.9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实际捐赠现金176万元。
(4)根据公司与中联肝健康促进中心签订的捐赠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分笔支付的方式向中联肝健康促进中心捐赠现金477.4万元,用于支持中联肝健康促进中心发起的启航项目,项目主要探索慢乙肝感染者中的免疫耐受期和HBeAg阴性慢乙肝感染“不确定期”人群的治疗方案,帮助更多乙肝患者降低发生肝硬化、肝癌的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捐赠现金145.4万元。
(5)根据公司与中联肝健康促进中心签订的药品捐赠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向中联肝健康促进中心捐赠派格宾不超过4万支、现金不超过52万元,用于中联肝健康促进中心发起的肝路守护项目,项目主要对确诊患有病毒性肝炎的境内弱势群体予以帮助,以减轻患者的负担。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捐赠派格宾3.64万支、现金48万元。
(6)根据公司与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签订的“儿童乙肝临床治愈项目(“幸福一生”项目)”捐赠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分笔支付的方式向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捐赠现金576.4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捐赠现金200万元。
(7)根据公司与中联肝健康促进中心签订的捐赠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分笔支付的方式向中联肝健康促进中心捐赠现金513万元,用于HBeAg阴性不确定期慢乙肝观察“领航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捐赠现金250万元。
(8)根据公司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签订的捐赠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分笔支付的方式向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捐赠现金1000万元,用于“小竹笋”儿童健康关爱公益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捐赠现金50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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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孙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毅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毅玲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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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孙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毅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毅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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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孙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毅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毅玲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85
债券代码:118074 债券简称:特宝转债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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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参与认购砺思星深的份额,本次投资涉及与公司关联方蓝柏林先生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12日、2026年9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和《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6年9月15日,砺思星深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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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了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0万元的实缴。近日,公司收到砺思星深基金管理人通知,砺思星深已完成募集,全体合伙人已足额完成货币实缴出资,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752,000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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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出资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募集完成事项为基金投资的正常进展,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出资方式未变化。本次投资为财务性投资,且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投资决策,本次进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83
债券代码:118074 债券简称:特宝转债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英女士、孙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智华女士共同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英女士、孙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智华女士承诺:自2026年10月22日起5年内(即自2026年10月22日至2031年10月21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主体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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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84
债券代码:118074 债券简称:特宝转债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东宝”)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通化东宝承诺:自2026年10月22日起2年内(即自2026年10月22日至2028年10月21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化东宝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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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