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26-041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通知及载有决议事项的书面文件于2026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10月21日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并签名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即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其他非独立董事5名,其中职工董事将根据相关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股东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建议,董事会同意向股东会提名(以姓氏笔画为序,下同)王君炜、孙珺、李轶龙、唐晓丽、缪骏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建议,董事会同意向股东会提名马钧(MA JUN)、谷峰、郑小芸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由股东会以非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将由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公司现任董事长贾廷纲、现任董事丁国良将不再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会谨向贾廷纲先生、丁国良先生就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和承担的责任,为充分保障独立董事高效开展独立监督与专业履职工作,促进独立董事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勤勉尽责,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发展战略等,并参照同行业、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壹拾捌(18)万元(含税),按季度发放,自第十一届董事会成立起执行。
相关董事马钧(MA JUN)、谷峰、郑小芸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6-042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1月1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君炜,男,1981年1月出生,法学硕士,公司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曾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副部长、经理、高级主管,上海电气电站集团法律审计室主任助理。
截至目前,王君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前述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未有被证券监管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情况存在。
孙珺,女,1973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曾任本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杭州富生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孙珺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92,8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未有被证券监管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情况存在。
李轶龙,男,1976年7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海立马瑞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上海工厂总经理,海立电器(印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轶龙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62,9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未有被证券监管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情况存在。
唐晓丽,女,1977年10月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职董事,上海电气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经理、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电气集团国控环球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唐晓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前述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未有被证券监管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情况存在。
缪骏,男,1978年11月出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部长。曾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部长,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海立马瑞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副总裁。
截至目前,缪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前述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未有被证券监管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情况存在。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钧(MA JUN),男,1970年12月出生,博士学历,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济大学汽车产品管理方向负责人,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双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创新设计与创业学科方向负责人,兼任瑞士圣加仑大学客座教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智能座舱工作组副组长,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三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德国大陆汽车电子公司主动安全系统资深工程师、项目经理,德国奥迪公司中国售后经理,同济大学汽车营销管理学院院长、汽车学院副院长,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促进中心执行副秘书长,中国科技部中德电动汽车联合研究中心中方协调人,863/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美国德尔福技术委员会委员,杭州雷迪克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马钧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未有被证券监管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情况存在。
谷峰,男,1972年1月出生,博士,正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金融与投资官,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上海上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上海上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上实生物医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微創醫療科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业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会员,ACCA中国专家智库成员。曾任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FO兼资本运营部执行总监,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爱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百联集团有限公司首席金融投资官,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谷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未有被证券监管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情况存在。
郑小芸,女,1962年7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CPA)。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商业会计学会秘书长,智昌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紫光展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郑小芸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未有被证券监管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情况存在。
证券代码:600619 900910 证券简称:海立股份 海立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42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科技大楼M层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0日
至2026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6年10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现场参会登记方式为: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办理登记并领取出席通知;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现场登记信息:
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11月6日9:30-16:00
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登记联系方式:
电 话:021-52383315
传 真:021-52383305
联系人:登记办公室
4、在以上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
邮编:201206
电话:(021)58547777 转7021、7019分机
邮箱:heartfelt@highly.cc
联系人:杨海华、卢岑岚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3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7.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300票为限,对议案7.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3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