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0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52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6年10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平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提名张平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提名陆高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提名金凯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提名刘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提名潘煜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提名陈伟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6年11月1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3)。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5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0日

至2026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6年11月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1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持股证明文件。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文件。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文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文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杰、沈丽燕

联系电话:0573-82229910

邮箱地址:zmax@zmax-opte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031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投票数”中明确具体的投票数量,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6-05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润光学”)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法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张平华先生、陆高飞先生及金凯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刘向东先生、潘煜双女士及陈伟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潘煜双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平华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入选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张平华先生曾任职于日本东芝、木下光学、中熙光学等公司。2016年4月起历任中润光学及其前身董事长、总经理、研发中心总监等职务,2020年10月至今任中润光学董事长、总经理,拟任中润光学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张平华先生还担任浙江必虎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必虎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任中润光学子公司台湾中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浅间模具有限公司、日本中润光学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木下光学研究所、湖南戴斯光电有限公司及福建戴斯光电有限公司董事,任中润光学科技(平湖)有限公司经理及董事;任东台尚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台孚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平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股东东台尚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平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385,459股,持股比例为27.50%;东台尚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62,711股,持股比例为4.93%,双方合计持股比例为32.43%。张平华先生为公司股东东台尚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间接持有东台尚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32.26%。张平华先生直接及间接(含一致行动人)控制本公司29.67%的股权。张平华先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陆高飞先生,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陆高飞先生2012年8月起历任中润光学及其前身常务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2020年10月至今任中润光学董事,拟任中润光学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陆高飞先生还担任中润光学子公司大连浅间模具有限公司、日本中润光学株式会社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高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93,459股,持股比例为3.11%。陆高飞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金凯东先生,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金凯东先生2012年6月起历任中润光学及其前身执行董事、经理、厂务主管、董事等职务,2020年10月至今任中润光学董事,拟任中润光学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金凯东先生还担任株式会社日本木下光学研究所、台湾中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凯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8,704股,持股比例为0.97%。金凯东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向东先生,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光学仪器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1990年7月至2008年7月在浙江大学光电信息工程学系(原光仪系)先后任班主任、实验室主任、研究所副所长、系主任助理、副系主任、系主任;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8年7月至2017年9月任浙江大学教务处处长,曾任本科生院副院长、本科生院党总支书记。2017年9月至2021年9月任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21年4月至2026年9月任浙江大学嘉兴研究院副院长。2021年9月至今仍在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作(2023年6月起退休返聘)。2023年11月至今任中润光学独立董事,拟任中润光学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向东先生还担任上饶宇瞳中等职业学校有限公司董事;纤纳光电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4565)、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300203)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向东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潘煜双女士,196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最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最高学位为博士。

1986年7月至2000年7月,任浙江冶金经济专科学校(嘉兴大学前身)会计系副主任、副教授,会计研究所所长;2000年7月至2024年1月,任嘉兴大学会计学院/商学院副院长、院长,会计学二级教授,南湖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教学名师;2024年1月至今,任嘉兴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二级教授、会计学科带头人、MPAcc教育中心主任。拟任中润光学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还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237)、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04)独立董事、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煜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潘煜双女士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伟华女士,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法学教授。

1989年7月至2002年12月在哈尔滨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任法学系主任。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任法学系主任。2007年1月至今,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任法学教师。拟任中润光学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伟华女士还担任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652)、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761)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伟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伟华女士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