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4月,公司完成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2亿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百元面值),债券期限180日,票面利率为1.57%。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该笔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6年10月12日完成兑付。
2026年10月,公司完成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2亿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百元面值),债券期限270日,票面利率为1.52%。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1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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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邓旭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懿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牛砚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邓旭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懿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牛砚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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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5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1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6年1月至9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保证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