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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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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拟与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后由于参与发起设立的股东结构调整,诚志健康保险筹备组经与包括公司在内的各方投资人协商,诚志健康保险注册资本仍拟定为10亿元,但是对健康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重新签订了《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设)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披露的《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为进一步开展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成立诚健保(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相关材料已由健康保险筹备组上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审批。截至本报告期,因相关政策发生变动,公司已启动负责该项目前期筹备的诚健保(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解散清算及注销程序。

2、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青岛华青投资建设POE项目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诚志华青拟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经济区投资建设POE(聚烯烃弹性体)项目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项目,POE项目基础设计工作已启动,正在进行长周期设备询价及招标采购。截至本报告期,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装置正在进行各产品牌号生产调整,运行正常。

3、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诚志永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永华”)管理层启动分拆诚志永华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截至本报告期,诚志永华管理层持续系统推进IPO上市筹备工作,从法律、业务及财务方面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持续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交流,掌握最新监管动向,与中介机构协调配合,做好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

4、2023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诚志生物工程投资建设多功能车间及原料药车间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在生物制造领域的发展空间,拟通过诚志生物工程在江西鹰潭国家级高新区投资建设多功能车间及原料药车间项目。截至本报告期,综合仓库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已完成造价初审。

5、诚志永华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沧州诚志永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诚志永华”)在沧州投资建设的液晶单体材料项目和中间体材料项目的事项,经公司综合研判,并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协商达成一致,已将项目计划占地146,183.20平方米(219.28亩)退还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沧州诚志永华拟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沧州诚志永华已与管委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同约定退款2,399.2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沧州诚志永华已收到1,050.00万元退款,该公司正持续督促管委会尽快支付剩余退款。

6、关于公司与万胜生物债权债务纠纷事项,公司已收到保全裁定书,已保全等值财产,北京仲裁委员会已于2021年6月1日出具了裁决书,裁决万胜生物偿还本金133,178,783.74元、滞纳金2,430,000.00元、律师费100,000.00元、本案仲裁费840,402.16元。截至本报告期,由于万胜生物无法再提供抵押物,现有的抵押物不足以覆盖全部债权,公司已启动诉讼程序,法院已受理;公司目前持续跟进法院要求,按要求补充财产保全材料。

7、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拟投资建设高性能液晶材料产业升级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液晶材料产业升级项目。截至本报告期,高性能液晶材料产业升级项目(一期)已完成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机电安装、设备安装等工作,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正稳步推进中;高性能液晶材料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工程设计等工作,土建施工正积极推进中。

8、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诚志新材料投资乙烯价值链延伸及高端光学新材料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的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投资建设MMA及PMMA项目。截至本报告期,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主装置工艺技术已完成前期交流,并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9、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诚志华青投资青岛诚志研究院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全资子公司诚志华青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投资建设青岛诚志研究院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正在办理土地手续。

10、2019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司的议案》,设立了诚志国际(澳门)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截至本报告期,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已于2026年9月14日初审通过注销申请资料,现处于登报期间。

11、2026年10月8日,子公司南京诚志收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新区管环罚[2026]52号),判定丁二烯装置开车期间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处罚人民币39,800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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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0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1日下午14: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8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董事郑成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已于会前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独立董事杨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经审查,董事郑成武先生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

(5)主持人:董事长张栋国先生

(6)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的要求,保持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同步衔接,以全面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十四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重新制定《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并同步废止2007年生效实施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及2012年生效实施的《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管理制度(试行)》两项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上述制定和修订的各项制度全文。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