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0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9日

至2026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4日 9:3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 邮编:200233

联系电话:021-54277820 传真:021-54277820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会;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了出示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外,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均须加盖公章)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于2026年11月4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附上五/(三)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

4、联系电话:021-54277820、021-54277865

5、传真:021-54277820

6、联系人:夏朱毅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 2026-027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10月19日通过网络实时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的公告》。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的议案》会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 2026-02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为便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手续,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变更的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 2026-028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

进行重新审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舜天信诚”)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6]31号),因相关财务事项,公司需要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1)事务所名称: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 38 号汇源大厦 708 室

(5)首席合伙人:肖东义

(6)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人。

(7)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042.8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372.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56.17万元。

(8)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其行业为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235万元。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2家,主要涉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制造业,审计收费355.88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55.16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121.65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及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忠军:从业30年,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1996年3月,加入舜天信诚23年。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两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门德宝:舜天信诚项目经理,从业4年,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2022年8月,加入舜天信诚5年。近三年无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蔡颖: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专业技术咨询),2019年开始在舜天信诚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业务项目及上市公司年审项目的质量复核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情况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舜天信诚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定价。

2、具体费用

根据上述审计收费原则,本次拟聘任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0万元。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舜天信诚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的审查,认为舜天信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舜天信诚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舜天信诚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