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26-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原告杭州东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利华要求支付“玻璃绝缘子胶装数字智慧工厂项目”设备采购款及利息合计约987万元一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诉讼事项内容),经过一审开庭审理后,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收到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杭州东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2、原告斯美科智能制造(杭州)有限公司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利华要求支付《设备购销合同》中延期支付货款的违约金一案,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诉讼事项内容),经调解,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收到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调解书》,违约金减半支付,本案调解结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枫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丰婷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枫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丰婷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王军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26-042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韩长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