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上接97版)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09)。
3、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4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4、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7、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8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根据激励计划约定,其对应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规定予以作废处理,涉及限制性股票共计6.06万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作废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6.06万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 39,161,866.65 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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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本期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计应计提坏账准备23,538,527.34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按预期信用为基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5,623,339.3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9,161,866.65元,将导致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减少39,161,866.65元。本次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均未经会计师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0.07元/股调整为19.70元/股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09)。
3、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4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4、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7、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1、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2、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并予以实施。2026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6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式及结果
派息时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P0-V=20.07-0.20-0.17=19.70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20.07元/股调整为19.70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认为:公司根据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