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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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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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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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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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方之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晓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政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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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方之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晓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政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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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方之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晓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政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07 证券简称:小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57
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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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更加合理地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8,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217,298.5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8月21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4)第031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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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在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07 证券简称:小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61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6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2.77元/股调整为12.01元/股、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1.91元/股调整为11.15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余玮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5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5年2月8日对外披露了《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2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小方制药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6、2025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9、2026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6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0日。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6年6月25日对外披露了《小方制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年6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小方制药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6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6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6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3日。
根据上述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2026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0月20日。
鉴于上述两次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上述各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2026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2.77-0.37-0.39=12.01元/股;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1.91-0.37-0.39=11.15元/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调整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均已实施完毕,公司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2.77元/股调整为12.01元/股、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1.91元/股调整为11.15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公司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2026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07 证券简称:小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60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267股予以回购注销。该事项已分别得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需回购注销股份共计23,267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270,836.67元。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1,783,562元减至人民币161,760,295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1,783,562股减至161,760,295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及《关于回购注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且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77号嘉兴大厦17楼
2、申报时间:2026年10月24日-2026年12月8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30-11:30,13:30-17:00)
3、联系人:蒋丽丽
4、联系电话:021-58207999
5、电子邮箱:info@xf-pharma.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接收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07 证券简称:小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59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0日。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6年6月25日对外披露了《小方制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年6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小方制药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6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6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劳动合同到期且本人不愿意续签、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正常退休且不再返聘等,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涉及10,000股。
(二)回购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11.15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111,5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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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仅反映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拟回购注销10,000股对应的股本变动。本次董事会同时审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13,267股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两项事宜合计拟回购注销23,267股。
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按照《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前述合计10,000股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07 证券简称:小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56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之光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关于调整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关于调整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蒋昶、尹毓峰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07 证券简称:小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62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已办理完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登记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增加1,110,300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办理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0,673,262元增加至人民币161,783,562元,总股本由160,673,262股增加至161,783,562股。
上述授予结果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编号:2026-048)。
二、公司章程修订
鉴于上述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如下:
■
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直接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07 证券简称:小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58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267股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余玮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5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5年2月8日对外披露了《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2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小方制药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6、2025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9、2026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劳动合同到期且本人不愿意续签、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正常退休且不再返聘等,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6,587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6,680股,合计13,267股。
综上,公司将对上述离职情形涉及的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267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267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12.01元/股。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159,336.67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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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仅反映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拟回购注销13,267股对应的股本变动。本次董事会同时审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10,000股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两项事宜合计拟回购注销23,267股。
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267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前述合计13,267股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07 证券简称:小方制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