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雪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书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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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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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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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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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新签合同总额97.56亿元,同比下滑9.22%。其中工程咨询业务新签合同额为7.34亿元,工程施工业务新签合同额为90.22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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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业务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因政策、项目变更等客观因素导致低于合同金额执行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执行,上述新签合同额不作为本年度收入预测的基础。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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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雪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书峰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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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雪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书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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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雪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书峰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6-037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网址: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16: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CgSi3kTJHW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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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4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9日10:00-11: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黄和宾先生、独立董事林朝南先生、总经理康明旭先生、董事会秘书何璇女士、财务总监刘晓玲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16: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CgSi3kTJH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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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邓巧靓
电话:0592-2932989
邮箱:603909@holsin.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6-034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公司资质分立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同意将持有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分立至全资子公司厦门合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次资质分立尚需办理行政审批。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资质分立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分立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合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咨询服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诚咨询服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合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厦门合诚水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65702026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10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吴文春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97年5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情况:由公司100%持有,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资质情况: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水运工程甲级(监理)等。
二、资质分立方案
(一)资质分立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要点》(2025年1月23日印发),公司将持有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分立至全资子公司合诚咨询服务。
(二)资产、债务分割
本次资质分立不涉及未清偿的债权债务,资质分立前后的所有债权债务仍由各方承担,不具有任何连带责任;资质分立后,公司与合诚咨询服务仍各自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自经营。
(三)人员转接
资质分立后,公司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关系将转入合诚咨询服务。
(四)财务及设备变更
资质分立后,合诚咨询服务保持经济独立核算,公司与合诚咨询服务之间不发生财务及设备转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资质分立方式,加快资源集中与专业协同,增强专业板块独立经营和市场拓展能力;同时,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工程咨询服务品牌。
本次资质分立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资源整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资质分立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资质分立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资质分立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本次资质分立尚需依照相关政策要求,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办相关行政审批程序,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6-035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8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曾连续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备选库、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资格、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税务业务5A级资质、信息安全服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分支机构:经财政部门批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总所设于北京,在上海、深圳、安徽、厦门、辽宁、北京自贸试验区、雄安、山东、西安、南京、芜湖、武汉、四川、无锡、苏州、浙江、福州、广州、广西、广东横琴、海南、香港共设22家分支机构。
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3,719.56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9,069.64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57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7,550.2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自律处分1次。
10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行政监管措施20次、行业惩戒1次、纪律处分11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李仕谦,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清艺,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沈淑芬,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冉士龙,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诚信记录:
李仕谦(项目合伙人)、郭清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沈淑芬(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冉士龙(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84万元、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26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含税),与2025年度持平。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84万元、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26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了解审查,认为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6-033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16日以电子通信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雪飞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资质分立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将公司资质分立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均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6-036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金山财富广场4号楼1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0日
至2026年1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建发合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建发合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11月9日(9:00-12:00,13:30-17: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金山财富广场4号楼11层公司证券投资中心
2、联系电话:0592-2932989
3、联 系 人:邓巧靓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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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