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第一节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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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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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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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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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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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王邦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至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至纯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邦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至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至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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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邦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至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至纯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公告编号:2026-021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9日下午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横桥路406号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9日
至2026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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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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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凡符合本次会议出席对象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以下有效证件到指定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
3、可以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地址:stock@huili.com)登记,登记邮件的主题请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登记”。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有上述登记资料,以备查验。
(二) 登记时间及地点:
会议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13:30-14:30,现场登记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横桥路406号三楼会议室。
股东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以2026年11月8日17:00前收到的为准。
六、便利化参会注意事项
公司倡导低碳环保,同时为确保本次会议决策效率,建议公司流通股股东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因技术障碍无法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投票表决权,为方便非流通股东行使表决权,亦便于异地或出差在外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会,现场会议将增设腾讯会议方式并采取便利化措施如下:
(一)非流通股股东视频会议参会登记
拟以腾讯会议方式参加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除须按本通知“会议登记方法”所述要求进行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外,登记邮件中须一并提供参会人员的联系方式,包括:
1、参会人员的移动电话号码(或其他可用以接入腾讯会议的账号);
2、参会人员用于传递表决文件的电子邮箱地址(未在登记邮件写明的,以公司登记邮箱收到的登记邮件所载的邮件发件人地址为其电子邮箱地址)。
公司将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进行股东身份识别,并向成功完成登记和身份验证的非流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视频会议接入方式,该接入方式仅供该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使用。
(二)异地或出差在外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腾讯会议参会接入方式。
七、其他事项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前述登记资料,以便验证入场。
(二) 本次会议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计慧 联系电话:021-58138717
传 真:021-58134499 邮政编码:201318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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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
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持有的投票数上限=持普通股数×应选人数,委托人应以持有的投票数上限为限,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列委托投票数。(详见附件2)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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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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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公告编号:临2026-019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3日以书面、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同步审阅文件方式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相关财务信息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综合公司独立董事补选需求及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的情况,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股东方推荐,拟提名王邦鹰先生、张嘉吉先生、邱颢先生、卢玮女士、黄庆兵先生、张万涛先生、席少飞先生为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拟提名徐文韬先生、徐阳军先生和谢静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议并形成了对相关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和资格的审查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候选董事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监管要求的独立性,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相关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应由9名成员组成,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本数)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因此,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等额选举产生3名独立董事。当选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公告》(临2026-02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公告》(临2026-020)。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横桥路406号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21)。
上述第二项及第三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邦鹰,男,1965年3月生,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历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职员,上海广播电视电影局建设处财务经理,中远三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海南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张嘉吉,男,1974年10月生,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MPACC),中级会计师。历任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含相关下属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邱颢,男,1972年5月生,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工程管理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经济师。历任上海汇丽(集团)公司经济合作部科员,上海汇豪木门制造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行政部经理,上海汇丽涂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汇豪木门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汇丽木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卢玮,女,1985年12月生,民建会员,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法律职业资格证。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经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上海自贸区分所高级经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评处专管员(借调),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兼)。现任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综合监督岗。
黄庆兵,男,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投资经济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大学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高级经理,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中海财务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中国海外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深圳市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中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中海投资财务资金部(香港)总经理(兼),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副总经理,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资管总监。
张万涛,男,1978年6月生,中共党员,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历任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法律审计部职员、长春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北京新兴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门总经理、部门负责人,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资产运营事业部(新兴物流)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新兴交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通用技术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债权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通用技术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债权管理部总经理、中国新兴交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席少飞,男,1988年9月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主管、高级主管、副主任,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产业部副主任。
徐文韬,男,1973年1月生,民建会员,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执业)。历任锦州六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高级审计员,上海申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副主任会计师,上海陆道智城文化创意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汉米敦(上海)工程咨询股份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现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徐阳军,男,1965年5月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铁路局职员,兴业证券董事总经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总部董事总经理。目前已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退休。
谢静宇,男,1978年7月生,复旦大学法律硕士。自2001年起从事法律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法务,上海市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中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新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上海运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 B 公告编号:临2026-020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非流通股东股份变更登记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一条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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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修改。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情况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履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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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内容较多,以上修订对照表仅含部分重要条款修订的对照,非重要修订不予列示,非重要修订包括:1)因合并、删减、移动引起的条款编号调整以及相应的引用编号调整;2)条款内语序调整;3)标点符号及错别字;4)条款中涉及的部分未修订内容,修订前后均以“……”进行省略。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全文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