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0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版)

■

■

4.2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第三季度合并及公司报告未经审计。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零售客户数包含借记卡和信用卡客户数量,并去重。)

(私行客户标准为客户近三月任意一月的日均资产超过600万元。)

(“橙e贷”是面向收入稳定的受薪人士、持续经营且稳定的自雇人士,推出的用于消费或经营目的个人信用贷款;“橙业贷”是面向中小微企业及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推出的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的经营性贷款。)

(“两司两员”指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

(包含并购贷款和银团贷款,已去重。)

(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不含票据融资的小微企业。)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6-03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6年10月13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在本行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冀光恒、郭晓涛、付欣、蔡方方、项有志、杨志群、吴志攀、刘峰、潘敏、张杰、杨运杰和高鹏共13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等方式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本行董事长谢永林主持,本行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报告》。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别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6-04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或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健康)签订《产品及服务提供协议》《服务购买协议》《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物业租赁协议》和《执行协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则下,预计2027-2029年关联交易上限总额为699.24亿元人民币,其中存款类关联交易上限总额为480亿元,服务类关联交易上限总额为9.24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上限总额为210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下,关联交易上限总额为229.44亿元。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平安银行和平安健康同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平安健康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平安健康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2026年二季度末资本净额为6,271.31亿元,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5,511.84亿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则下,本次关联交易上限总额不超过699.24亿元,占本行2026年二季度末资本净额11.15%;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下,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总额为229.44亿,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16%。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业务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平安健康于2014年11月12日成立,2018年5月4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1833.HK,公司注册证书号:MC-293577,法定股本50,000美元,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董事会主席:朱友刚,主要业务是提供医疗健康养老服务。

截至2025年末,平安健康资产总额132.31亿元,负债总额33.25亿元,所有者权益99.05亿元,全年累计营业收入54.68亿元,净利润3.78亿元。平安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行与平安健康开展三年合作(2027-2029年),签订《产品及服务提供协议》《服务购买协议》《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物业租赁协议》和《执行协议》,分别约定由平安银行向平安健康提供日常结算、金融和物业租赁服务,并向平安健康购买产品及服务。上述协议中存款类关联交易上限总额人民币480亿元,服务类关联交易上限总额人民币9.24亿元,其他类关联交易上限总额人民币210亿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则下,关联交易上限总额为699.24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下,关联交易上限总额为229.44亿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拟与平安健康签订《产品及服务提供协议》《服务购买协议》《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物业租赁协议》和《执行协议》,分别约定由平安银行向平安健康提供日常结算、金融和物业租赁服务,并向平安健康购买健康类产品及服务。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平安健康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5.16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