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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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外部基地建设事项
2026年9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风电叶片结构胶及8万吨风电叶片真空灌注环氧树脂胶生产建设项目的议案》。为深化落实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布局,夯实主业优势,优化产品供给,提升公司营收与综合竞争力,公司通过全资孙公司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5万吨风电叶片结构胶及8万吨风电叶片真空灌注环氧树脂胶生产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42,480.05万元人民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相关文件。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为保证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相关文件。
(三)股份注销事项
2026年9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剩余回购股份的用途,剩余股份共1,950,427股由原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及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03,400,000股变更为301,449,57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03,400,000元变更为301,449,573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就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项通知债权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相关文件。
(四)子公司事项
1、2026年8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聚焦重点领域业务布局,改善财务状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达晟璟集成电路(集团)有限公司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3,940.00万元的价格向唐控低空经济出售晟璟集成电路所持有的必控科技39%的股权。截至目前,上述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2026年8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达晟璟集成电路(集团)有限公司与芯朋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上海艾斯珂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艾斯珂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北京康达晟璟集成电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芯朋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同月,上海艾斯珂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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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丙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国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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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丙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国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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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87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6,790,227.12元,转回或转销合计159,385,565.77元。其中公司对部分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长期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资产合计1,080,122.34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28,646,954.99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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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年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90,969,636.98元,转回79,635,959.03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31,356,762.16元,转回42,962,565.96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850,000.00元,转回6,455,622.00元,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877,747.85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9,613,827.98元,转回604,341.45元,资产减值损失39,009,486.53元。
三、资产核销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1,080,122.34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的坏账主要形成原因是由于该应收账款账龄过长,经多种渠道催收或诉讼后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8,646,954.99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9月30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6年1-9月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2026年1-9月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6,790,227.12元,转回129,658,488.44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1,080,122.34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28,646,954.99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6年1-9月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37,131,738.68元。
本次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