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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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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主要经营情况:年初至报告期末,江海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89,838.3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928.06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报告期末担保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杜晓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苏艳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杜晓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苏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杜晓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苏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杜晓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苏艳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杜晓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苏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杜晓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志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苏艳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 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6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晓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哈投股份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临2026-04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使本公司热源产能得以充分利用,增加营业收入,公司拟于2026一2027年供热期向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住宅新区)出售热力,预计交易金额16,463.68万元(以实际供热量进行结算)。另外,公司向住宅新区收取热网管道输送费4元/吉焦(含税),估算交易金额556万元。

2026一2027年供热期,公司拟向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购买热力,预计交易金额2,716万元(以实际供热量进行结算)。

以上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19,735.68万元。交易各方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供用热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为充分利用产能、增加营业收入的正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依据政府指导价并综合考虑了当前煤价、燃气价格、热源类型及燃煤燃气分摊比例等成本因素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主业收入及利润来源对此无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杜晓权、沈志彤、贾海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哈投股份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6-048号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哈投股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48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业收入及利润来源对该项关联交易无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拟于2026一2027年供热期向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堡)、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房产)、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住宅新区)出售热力,预计交易金额16,463.68万元(以实际供热量进行结算)。另外,公司向住宅新区收取热网管道输送费4元/吉焦(含税),估算交易金额556万元。

2026一2027年供热期,公司拟向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哈发)购买热力,预计交易金额2,716万元(以实际供热量进行结算)。

以上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19,735.68万元。交易各方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供用热协议》。

2026年10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杜晓权、沈志彤、任毅三位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注1:本次是指本供热期。

注2:哈尔滨市供热期一般从每年十月起跨年度至次年四月。为便于统计并结合公司供热业务的实际情况,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统一按供热期进行预计并披露。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包含部分上一供热期发生金额。

注3:上年(前次)指上一供热期。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1:哈尔滨金山堡供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58514843XR

成立时间:2012年2月29日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变兴路2号

主要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变兴路2号

法定代表人:苑智鹏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主营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劳务派遣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修理。

主要股东: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100%股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23,239万元,负债总额531,295万元,净资产191,944万元,营业收入70,130万元,净利润9,407万元,资产负债率73.46%。截至202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729,668万元,负债总额536,377万元,净资产193,291万元,营业收入46,239万元,净利润1,347万元,资产负债率73.51%。

关联方2:哈尔滨市太平房产物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4712029215N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4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桦树街59号

主要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桦树街59号

法定代表人:卢刚

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

主营业务:供暖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数字广告发布。

主要股东: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1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7,193万元,负债总额29,979万元,净资产17,214万元,营业收入16,075万元,净利润295万元,资产负债率63.52%。截至202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3,491万元,负债总额27,217万元,净资产16,274万元,营业收入9,630万元,净利润-940万元,资产负债率62.58%。

关联方3:哈尔滨住宅新区供热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7055973U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9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辽河小区17号楼

主要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红旗示范新区15栋

法定代表人:许庆志

注册资本:柒佰玖拾万圆整

主营业务:从事物业管理;热力供应;公有住宅房屋、公有非住宅房屋使用权有偿转让;房地产中介服务。

主要股东: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1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9,049万元,负债总额99,312万元,净资产39,737万元,营业收入13,281万元,净利润41万元,资产负债率71.42%。截至202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37,038万元,负债总额100,100万元,净资产36,938万元,营业收入7,744万元,净利润-2,799万元,资产负债率73.05%。

关联方4: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7051980N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景街118号

主要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景街118号

法定代表人:王海成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陆佰玖拾玖万圆整

主营业务: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及副产品(粉煤灰)的销售;生产、销售熟石膏;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和开发;科技产品的推广;房屋租赁;管道和设备安装。

主要股东: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6.63%;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3.37%。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580万元,负债总额59,933万元,净资产-32,353万元,营业收入24,160万元,净利润-14,684万元,资产负债率217.31%。截至202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8,846万元,负债总额56,618万元,净资产-37,772万元,营业收入16,529万元,净利润-5,579万元,资产负债率300.42%。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山堡、太平房产、住宅新区为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关联自然人沈志彤12个月内曾担任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金山堡、太平房产、住宅新区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持有华电哈发43.37%股份,且华电哈发在过去12个月内曾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华电哈发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金山堡、太平房产、住宅新区在供热期具有较充足的现金流,具备履约能力。华电哈发生产能力充足,具备履约能力。根据以往关联交易情况,关联方未有违约情况发生。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是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前煤价、燃气价格、热源类型及燃煤燃气分摊比例等成本因素对交易价格的影响,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其中,由本公司热电厂热源向金山堡、住宅新区出售热力的交易价格定为62元/吉焦(含税);由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供热)热源向太平房产出售热力的交易价格定为48元/吉焦(含税);同时向住宅新区收取管网输送费4元/吉焦(含税)。

公司向华电哈发购买热电联产机组所产热力,是以政府指导价34.13元/吉焦(不含税)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为37.20元/吉焦(含税)。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政府为改善空气质量和居民生活环境,加大环境治理力度,逐年拆除分散燃煤小锅炉房将其供热区域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太平房产拆除小锅炉房后无热源,由太平供热提供热力。金山堡、住宅新区拆除小锅炉房后供热能力不足,加上供热管网与本公司管网相邻,为保障民生供热,提出向本公司购买热力的需求。另外,公司向华电哈发购买热力是考虑大型发电企业能源综合利用优势,降低公司供热成本,同时满足自身热源与实际供热区域距离较远的实际运营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为充分利用产能、增加营业收入的正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依据政府指导价并综合考虑了当前煤价、燃气价格、热源类型及燃煤燃气分摊比例等成本因素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主业收入及利润来源对此无依赖。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