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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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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6-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郭丰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农仲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雪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郭丰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农仲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雪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6-057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10: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6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郭丰明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编制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媒体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同时保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公司对“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发项目”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人力成本部分审议用募集资金置换,置换金额为145.9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6-059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拟置换金额为145.91万元。置换时间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的6个月内,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506,479,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1,989,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4,4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9〕78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措施,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增加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用于实施成都科安达“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变更“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项目中6,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发项目”。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实施新的募投项目“科安达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具体情况

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共145.91万元,现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主要情形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操作上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按月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项目员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按月度汇总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拟置换金额为145.91万元。上述置换资金是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置换时间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的6个月内,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该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6-060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安达软件有限公司,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公司已完成全资子公司注销的工商登记手续,于近日领取了注销登记通知书。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深圳科安达软件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全资子公司的注销,有利于公司优化管理,节约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科安达软件有限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6-061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506,479,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1,989,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4,4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9〕7805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并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实施新的募投项目“科安达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2026年9月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规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湾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按照规定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深圳湾支行为下辖营业网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信息如下:

■

三、本次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科安达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结算账户服务事宜,及时、准确地办理人民币资金收付结算业务。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孙晓斌、姜南雪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签名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甲、乙、丙三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11、若丙方发现甲方从专用账户支取款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公告相关事实;若在丙方提醒后甲方未作纠正,且后果可能危及丙方利益的情况下,丙方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告。

1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