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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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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胡康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彩华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胡康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彩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胡康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彩华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6-055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凌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凌涛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王凌涛,男,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硕毕业于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分析师、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分析师、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分析师。2026年9月入职本公司。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凌涛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6-054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9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康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凌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议,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6-056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的金额以回购完成时实际情况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2.47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26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夏泽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在实施中,公司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减持计划;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许建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尚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10月16日,公司董事长胡康桥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根据公司董事长胡康桥先生的提议,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和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在此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况,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注:上述拟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价格上限92.47元/股测算。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92.47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上述数据以回购价格上限92.47元/股测算,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4.00亿元,货币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0.88亿元。按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上限约占公司总资产的5.42%,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3%。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在使用不超过上限13,000万元的资金范围内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形,上述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如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6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夏泽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在实施中,公司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减持计划;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许建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尚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胡康桥先生《关于提议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胡康桥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提议人胡康桥先生承诺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影响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在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