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继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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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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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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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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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军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继明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06日(星期五)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至11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mtzqb601677@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06日(星期五)14:00-15: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06日(星期五)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杰先生
董事会秘书:雷鹏先生
财务总监:孙军训先生
独立董事:赵引贵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06日(星期五)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至11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mtzqb601677@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景奇浩
电话:0371-67898155
邮箱:mtzqb601677@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4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通讯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参加董事9名,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刘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明泰铝业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明泰铝业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5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6号)核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647,276.8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8,352,723.15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8月2日全部到位。2023年8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亿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50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为由全资子公司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一期实际投入进展情况,考虑未来预计产生的效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对计划用于“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额度进行调减,估算保留约3.3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后续建设计划,将部分募集资金5.90亿元调整投向新增募投项目用于全资子公司河南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72万吨铝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截至2026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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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拟使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余额的差额为产生的利息收入。
4、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现金管理方式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证券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最终结果以公司发布的审计报告为准。
五、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明泰铝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