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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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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公司2026年6月实施完成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通过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扩大股本,总股本由722,718,000股增加至1,011,805,200股,已对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相关指标按新股本重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自产煤炭659.17万吨,洗精煤产量359.79万吨,商品煤销售量427.93万吨;发电量33.55亿度,其中火力发电量25.71亿度,光伏发电量7.84亿度(其中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公司2.83亿度),铝材加工量10.56万吨(其中铝材成材制造4.70万吨,来料加工5.86万吨),铁路货运量885.98万吨,设备制修量1.83万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付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建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建伟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付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建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建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付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建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建伟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6-039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026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修订系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等监管要求,结合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总股本发生变更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的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经上述修改后,《公司章程》的条款、页码的编排顺序、引用前文条款编号等作相应的调整。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6-038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7日,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张成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成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7日披露的《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会计师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庄建伟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庄建伟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庄建伟先生简历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

庄建伟先生简历

197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徐矿集团财务部资金管理科一般干部,上海苏能投资有限公司会计,徐矿集团财务部资金管理科一般干部、副科长、资金管理板块业务主办,徐州华美坑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美热电公司副总经理、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徐矿集团投资发展部部长、董监事管理办公室主任、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监事管理办公室主任、生活服务经营总公司党委书记,徐矿集团副总会计师、投资规划部(战新产业部)部长、徐州恒鑫金融租赁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能源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6-037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317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董事长张付涛先生、董事刘广东先生、王晓刚先生、独立董事吴娜女士、朱凤山先生、朱义军先生现场参加会议;董事朱世艳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张付涛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庄建伟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庄建伟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临2026-038]公告《上海能源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依法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上海能源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6-039]公告《上海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苏省睢宁县捐赠帮促资金的议案

同意向江苏省委驻睢宁县乡村振兴工作队拨付帮促资金人民币1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