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6-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1 控股股东北京建工集团首发前限售股已于2024年3月29日限售期满,根据北京建工集团两次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建工修复股份的函》,承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北京建工集团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建工修复股份。法定情形下持有建工修复股份数量的被动减少,不受前述承诺的限制。”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5-005),上述承诺已于2025年7月26日期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琼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文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琼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文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6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琼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永定河园博园湿地生态提升改造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建工修复与关联方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永定河园博园湿地生态提升改造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关于公司承接关联方项目的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签署永定河园博园湿地生态提升改造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李笑雪女士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永定河园博园湿地生态
提升改造项目生态修复工程
专业分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修复”或“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永定河园博园湿地生态提升改造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木公司”)签订《永定河园博园湿地生态提升改造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关联交易情况
近日,公司参与土木公司“永定河园博园湿地生态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专业分包项目“永定河园博园湿地生态提升改造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专业分包”投标并取得中标通知书,本次计划与土木公司签订《永定河园博园湿地生态提升改造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46,341,503.55元。
2.土木公司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持股100%的公司,建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41.9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土木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由于董事李笑雪女士在建工集团担任总法律顾问,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中李笑雪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邀请招投标项目,项目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次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5年06月20日
3.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2号楼2层202
4.法定代表人:杨志强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注册资本金:65,000万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招投标代理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水污染治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润滑油销售;紧固件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研发;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东持股情况: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100%。
9.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关联关系:建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41.91%),土木公司为建工集团持股100%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土木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1.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及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土木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承接房建工程、土建、市政工程、路桥工程、轨道交通、隧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项目。
土木公司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情况:总资产589,330.59万元,净资产110,589.94万元,营业收入132,933.56万元,净利润587.4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2.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土木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永定河园博园湿地生态提升改造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专业分包
2.项目建设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
3.项目承包方: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4.项目分包方: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计划工期:386日历天
6.项目合同金额:单价合同,根据工程量清单测算合同金额为46,341,503.55元
7.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永定河园博园湿地生态提升改造项目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植被清理、滤料换填、下层填料人工翻动及冲洗、开挖料冲洗筛分等内容。
8.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内。
9.该项目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参与关联方土木公司项目投标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交易由发包方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通过竞标确定发、承包双方的合同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承包人: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签约合同价:46,341,503.55元(大写:肆仟陆佰叁拾肆万壹仟伍佰零叁元伍角伍分),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
3.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如下
预付款支付条款: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合同生效后15日历天内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30%的预付款,50%的安全文明措施费。
预付款的扣回办法:同业主合同,即: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即开始抵扣预付款,每次抵扣金额为进度款完成产值的30%,当累计付款(含预付款)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含计日工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的50%时,一次性扣清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条款:
1)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方式:本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为按经双方核对无误工程量的80%支付(包含全部工人工资),进度款优先以农民工工资方式支付。分包人应按月统计农民工工资的具体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人员、月工资标准、出勤天数及应发工资金额等),由承包人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发放给农民工的工资卡中。分包工程交工验收后付,支付至已完成并且经过承包人审核工程量的90%。2)办理分包工程结算后20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 97 %。留结算价的 3 %作为质量保修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30日内,承包人一次性无息支付分包人,缺陷责任期的时间为24个月。3)在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最终结算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审批并向分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支付。
4.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
建工修复本次计划与土木公司签订《永定河园博园湿地生态提升改造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负责植被清理、滤料换填、下层填料人工翻动及冲洗、开挖料冲洗筛分等内容的实施,合同金额为46,341,503.55元。
5.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等
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工期总日历天数:386日历天。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购买、出售资产,不会形成关联人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承接土木公司专业分包项目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且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此次交易外,公司与土木公司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承接关联方项目是基于各方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交易通过邀请招标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0,710,590.12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的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提方法:
■
2.合同资产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事项相应减少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10,710,590.12元,减少所有者权益10,710,590.12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