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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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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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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若涉及章节条款序号以及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的,进行相应调整。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营层就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及章程修订相关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1689 证券简称:电科思仪 公告编号:2026-011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因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决策。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责险方案

1.投保人: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含5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相关采购制度选择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被保险人、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后续在年度保险费不超过原预算且保障内容不低于本方案规定标准的前提下,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无需另行决策。

三、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直接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

2、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决策。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1689 证券简称:电科思仪 公告编号:2026-012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不能到场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香江路9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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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4.00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中除议案5.00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对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本次股东会可通过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其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封请注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09:30-11:30 和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香江路98号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俊、杨春鹏

联系电话:0532-68971575

邮箱:dshbgs@ceyear.com

邮政编码:266555

2、参会费用情况: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人员敬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689”,投票简称为“思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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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