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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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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为个税手续费返还、增值税减免等原因影响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增加156.0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信用等级较低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增加46.34%,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备件款所致;

3.存货:较上年期末增加42.90%,主要系本期球团及金辉铁粉库存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71.31%,主要系本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增加所致;

5.投资性房地产:较上年期末减少100%,主要系本期转让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6.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增加118.88%,主要系本期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大中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建投入增加所致;

7.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7,456.55%,主要系本期四川大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万华化学(四川)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土地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期末增加73.51%,主要系本期郴州市城泰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森林植被恢复费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40.05%,主要系本期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大中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预付设备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10.短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40.21%,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1.合同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1,094.96%,主要系本期安徽省大中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预收竞点(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瑞钢联集团有限公司的货款所致;

12.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减少31.13%,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末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且本期资源税减少所致;

13.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131.18%,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待转销项税额及信用等级较低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14.长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58.24%,主要系本期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5.租赁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100%,主要系本期四川大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万华化学(四川)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土地所致;

16.其他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1,424.39%,主要系本期万华化学(四川)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四川大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致;

17.库存股:较上年期末增加288.33%,主要系本期回购公司股份所致;

18.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期末减少142.17%,主要系本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1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6.92%,主要系本期权益法核算的香花岭锡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盈利增加所致;

20.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1.36%,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2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57.06%,主要系本期存货库龄减少,冲回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22.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5,105.32%,主要系本期处置东五分子铁矿选矿厂部分地表资产所致;

23.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5.88%,主要系本期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24.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5.55%,主要系本期报废资产减少所致;

25.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5.34%,主要系本期补缴所得税费用所致;

2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41%,主要系本期处置东五分子铁矿选矿厂部分地表资产所致;

2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5.77%,主要系本期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大中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投资款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2026年9月30日,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6,697,875股,持股比例为1.74%,属公司前10名股东之一。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大中转债”2026年付息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大中转债”于2026年8月17日按面值支付第四年利息。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计息期间为2025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16日,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4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50%,本次付息每10张“大中转债”(合计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15.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大中转债”2026年付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4)。

2、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的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等因素,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6年9月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50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最高成交价为30.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71元/股,成交金额400,010,937.28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授权,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0)。

3、关于四川加达锂矿首采区外围资源储量通过评审备案的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大中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报告期内收到了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四川省马尔康市加达矿区119~167线锂矿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自然资储备字〔2026〕177号)。经审查,四川加达锂矿首采区外围4.0178平方公里锂矿资源矿石量为3,352.30万吨,Li2O矿物量为42.38万吨,平均品位1.26%,折合碳酸锂当量约为104.68万吨(按氧化锂和碳酸锂之间的转换系数1:2.47换算)。本次增储后,加达锂矿累计备案的碳酸锂当量由148.42万吨提升至253.10万吨;叠加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通天庙矿段324万吨碳酸锂当量,公司已备案碳酸锂当量超577万吨,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马尔康市加达矿区119~167线锂矿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通过评审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向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青格乐图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喜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向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青格乐图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优化全资子公司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中赫”)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湖南大中赫的资金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对湖南大中赫增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湖南大中赫的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工业大道108号

3、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4日

4、法定代表人:张杰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5MAC030BN3H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基础地质勘查;建筑材料销售;选矿;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增资前,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南大中赫的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11、湖南大中赫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6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增资方式、资金来源及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为清理内部往来,进一步优化全资子公司湖南大中赫的资产负债结构,拟以债转股方式对其进行增资100,000万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对湖南大中赫的债权余额为148,874.55万元。以前述债权余额为基准测算,在不考虑后续债权债务变动的情况下,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湖南大中赫的债权余额将减少至48,874.55万元。湖南大中赫注册资本将由100,000万元增加至200,000万元,股权结构维持不变,公司仍持有湖南大中赫100%的股权。

本次债转股相关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亦不存在涉及有关债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增资,湖南大中赫的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独立融资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有助于湖南大中赫各项业务的稳步推进及项目的有序建设。本次债转股实施完毕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湖南大中赫100%股权。本次债转股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引起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6年6月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有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议案。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2、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发行合计不超过248,000.00万元(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假设按照上限发行248,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假设公司于2027年4月30日完成本次发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及时间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3、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截至2027年10月31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或者截至2027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实际完成时间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4、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603.4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717.31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持平;202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上年持平;(2)较上年下降20%;(3)较上年增长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和2027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影响,仅为模拟测算需要,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的数值预测;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1.53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日,即2026年10月23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实际转股价格将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确定)。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假设202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026年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02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026年度现金分红金额(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2026年度股票回购金额+“大中转债127020”转股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假设不考虑当前已计入权益的部分);假设202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027年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02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转股增加的所有者权益。假设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现金分红、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公司股东会已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6年6月实施完成现金分红;公司2026年7-9月回购股份1,450.36万股,回购金额40,001.09万元。为便于测算,假设2026年度和2027年度不存在除前述事项及可转债发行以外的其他因素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

9、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2,086.61万股(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为基础,假设“大中转债(127070.SZ)”按照当前的转股价格10.56元/股全部于2026年12月31日转股,转股的股票优先来源于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不足的股份再新增;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外,假设不存在任何其他因素(包括利润分配、优先股强制转股、限制性股票未来是否解锁、股份回购等)引起公司普通股股本变动;

10、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对公司2026年、2027年主要财务指标的预计影响对比如下:

■

注:上述计算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运营能力,从而提高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和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将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另外,本次发行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时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因此,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分析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所在行业为固体矿产资源采选行业,主营业务为铁矿石采选、铁精粉和球团生产销售、硫酸的加工销售。本次募投项目涉及锂矿采选冶业务领域,包含锂云母精矿和碳酸锂等产品。其中,锂矿采选业务是基于现有铁矿采选业务在有色金属矿采选领域的拓展。碳酸锂产品是基于锂矿采选业务对产业链下游的纵向延伸;同时碳酸锂产品以火法段的生产为核心工艺之一,是发行人基于现有生产球团的转窑工艺向锂盐业务领域拓展应用。

本次发行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及第四十条关于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汇聚了一批在矿山勘探、采选、冶炼、建设以及经营管理领域拥有深厚经验的核心管理成员。他们对行业的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有着透彻的洞察力,同时具备卓越的战略规划能力和高效的执行力度。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大多数身兼管理者与股东双重身份,这一特质赋予了团队更高的稳定性和更强的凝聚力。

公司深耕矿业采选行业多年,在矿业投资、矿山开发、建设管理、采选技术方面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再加上现有专业锂盐开发团队,公司在含锂多金属矿露天开采、选矿、碳酸锂加工方面已具有技术经验优势。

2、技术储备

公司深耕矿业二十多年,现已具备成熟的矿山勘探、采选、冶炼、管理等综合产业能力,可将已经积累的铁矿开发经验复制到锂矿的开发经营。公司专业的矿山管理能力和成熟的生产技术,将推动新项目尽快投产,以扩大利润规模,打造多元化发展模式。公司的管理和技术优势在锂矿的开发设计上具体体现为:

(1)率先在锂矿行业使用TBM盾构机打隧道,缩短建设期;

(2)选址在低海拔、交通便利地区,以此克服气候环境影响,实现全年生产;率先采用强磁预选工艺选别锂云母精粉,降低成本;

(3)采用硫酸法提锂新工艺,可大幅提高锂回收率,并同步回收钾等有价元素,实现“一矿多产”,在有效解决环保问题的同时,大幅降低碳酸锂生产成本;碳酸锂生产的火法段工艺,可复制公司球团生产的转窑工艺技术经验。

3、市场储备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通天庙矿段2,000万吨/年锂矿采选尾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主要产品为锂云母精矿,是生产碳酸锂的原材料。本次募集资金还用于配套建设“年产4万吨碳酸锂”项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实现碳酸锂原料的自给供应。此外,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锂电下游合作的相关事宜,后续将结合锂矿项目建设进度及市场情况,选择优质的下游企业进行合作。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摊薄投资者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强经营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强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尽快完成,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二)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管理募集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三)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公司章程》规定了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调整原则,明确了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和分配比例。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继续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大中矿业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的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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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9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89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8.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6,081,2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25,042,764.37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117,964,872.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7,077,892.37元)后的余额为1,848,116,328.00元,已于2021年4月26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2,868,462.2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15,247,865.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3381号)。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8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12,200,000.00元(本次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为人民币15,200,000.00元,先前已预付含税保荐费用人民币 3,0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为人民币1,507,800,000.00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于2022年8月23日存入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周集支行12240901040008053账户中。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339,622.64元,另扣减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50,595.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3,909,782.0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8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405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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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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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81,524.79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重新集铁矿采选工程项目”、“150万吨/年球团工程”、“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和“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大中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将“150万吨/年球团工程”结项结余资金的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

截至2026年6月30日,实际已投入资金177,890.61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150,390.98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大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将“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大中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将“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

截至2026年6月30日,实际已投入资金128,395.18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并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由于上述两项目获取用地审批手续的时间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合理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结合公司进军锂矿新能源行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经营需求对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行合理规划,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

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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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并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随着投产时间的延后,云母行业供需较原预期情况发生变化,受限于市场价格低和客户需求量少等因素,公司开拓市场的难度较大,现阶段继续建设的经济效益不突出。由此,公司决定放缓“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中云母生产线的建设,先运行项目的选铁工序。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经营需求对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行合理规划,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进军锂矿新能源行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该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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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预留 2,892.64 万元用于设备尾款、工程质保金的结算。

3、150万吨/年球团工程、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并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公告》。2025年4月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中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结合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规划、战略定位及行业、市场、环境等变化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决定将“年处理1200万吨含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扩大产能,调整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项目更名为“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该项目整体规划分两期建设;公司将IPO募投项目“150万吨/年球团工程”结项结余资金,以及可转债募投项目“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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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50万吨/年球团工程剩余募集资金中预留了140万元用于工程尾款的结算;智能矿山升级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预留了1,084.96万元用于设备尾款的结算。

4、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变更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6年6月1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根据锂矿行业的市场环境变化,再结合公司湖南鸡脚山锂矿的建设进度及证照办理情况,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处理2000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的建设内容,增加采矿及尾矿库的投资,相应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扩大“一期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建设规模至年产4万吨。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名称后的募投项目分别为“湖南省临武县鸡脚山矿区通天庙矿段2,000万吨/年锂矿采选尾一体化项目(一期)”、“年产4万吨碳酸锂项目”。此外,鉴于公司安徽周油坊铁矿在现有采矿证范围内资源储量增加16,130.25万吨,新增的资源为矿山扩产提供了基础支撑。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公司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的生产规模由450万吨/年提升至650万吨/年并改名为“周油坊铁矿65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工程”。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对募投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等环节,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同时,节余募集资金中包含支付周期较长且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等款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了一定的利息,且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入。

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主要系部分募投项目尚未完工仍在陆续投入中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投入项目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5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7,777.09万元,上述事项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5041号)。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本次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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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置换总金额为27,777.09万元,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2022年10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0,718.02万元,其中10,451.1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6.89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3日出具了《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880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发行费用266.89万元,其余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10,451.13万元不再予以置换。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其效益主要表现为通过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提升智能化程度,保障井下作业安全,减少井下作业人员数量,节约人工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产生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150万吨/年球团工程累计实现效益2,481.88万元,低于累计承诺效益20%,主要是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及基建和制造业市场需求整体偏弱,下游钢厂对球团的需求减少,以及进口球团的价格优势对市场的冲击等因素综合影响,该工程2023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3月2日,公司已将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已将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月。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5年5月6日,公司已将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月。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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