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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6-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90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的约定,后续合作项目以未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对公司2026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加快海外业务布局,拓展固废处理及资源循环利用市场,近日,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达股份”)与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设”)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本协议为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如涉及后续的投资事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 名称: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2号天元港中心B座27层

3. 法定代表人:杨建强

4. 注册资本:663,700万元人民币

5. 主营业务: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包境外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工程勘测、设计、咨询、项目管理;工程施工总承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铝幕墙的设计、制造、安装;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的销售;铝及铝合金制品的加工、销售;成套机电设备的设计、销售、安装、调试;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及相应的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销售食用农产品、饲料;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公司与中信建设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中信建设未发生类似交易事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信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目标

双方旨在发挥各自在产业运营、技术管理和国际工程方面的优势,共同开拓以印尼为重点、辐射东南亚及埃及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固废处理及资源循环利用市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产业合作典范。

(三)合作领域与内容

1.双方以联合体形式紧密配合,共同推动日惹项目在完成可行性研究及基础工程设计后顺利获得最终授标,并推进后续建设与运营。在此基础上,共同拓展印尼DIM后续批次及其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持续深耕印尼市场。

2.结合双方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埃及亚历山大省及盖勒尤比省垃圾发电项目,共同研究项目推进路径与实施方案。

3.以印尼和埃及为支点,共同研究评估东南亚及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固废处理市场机会,发挥中信建设国际工程经验和泰达股份运营技术优势,探索项目合作模式,实现联合出海。

4.共同把握全球绿色低碳转型与循环经济发展大势,顺应固废处理行业从无害化处置向资源化利用深度转型的趋势,结合目标市场政策导向与产业需求,共同研究产业链协同与业务延伸机会,探索多元化合作路径,推动固废处理业务从末端处置向循环经济全链条服务延伸。

(四)合作模式

双方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灵活采取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成立联合体等多种合作模式,发挥各自建设与运维经验,实现“投资+建设+运营”全链条协同。具体项目的收益分配、风险分担及项目平台公司设立等以专项协议为准。

(五)合作机制

双方建立高层会晤机制、工作层面对接机制、重点项目推进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合作机制,确保合作事项高效推进。

双方合作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各自承担。后续如因其他合作发生其他费用,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六)信息共享与保密

双方同意在遵守各自保密义务的前提下,相互通报与合作领域相关的市场信息、政策动态和项目机会。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七)其他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约定,具体项目的合作以双方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期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6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该协议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协议仅为意向性约定,后续的合作事宜公司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 2023年11月,公司与埃及Nahdet Misr for Modern Environmental Services签署《Nahdet Misr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MOU协议》,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已经就埃及盖勒尤比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埃及政府进行了深入的沟通,达成了明确共识,后续双方将积极推动,加速项目落地。

2. 2024年3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与宣威市人民政府签署《宣威市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项目框架合作协议》。该协议已到期。

3. 2024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及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 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正在合作推进零碳能源证书开发等相关事宜。

4. 2025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与中电投绿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中电投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之框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正在推进合作相关事宜。

5. 2025年1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与埃及Nahdet Misr for Modern Environmental Services签署《亚历山大省、Nahdet Misr及泰达环保达成的谅解备忘录》,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正在推进埃及亚历山大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相关事宜,并已完成亚历山大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研报告。

(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或者办理解除限售事项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