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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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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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043、2023-044、2023-045、2023-046、2023-047、2023-048、2023-049、2023-050)
2023年7月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取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023年7月20日,上述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取得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未获得通过,其余议案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前述4项议案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月17日,前述4项议案经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得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获得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2023-069)
2024年6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7月10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5年7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2024-038、2024-039、2024-042)
2024年8月,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239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024年9月,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3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回复,并结合公司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更新后的相关内容经2024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于上述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及深交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与修订。(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7月7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6年7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5-044、2025-050)
2026年5月,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意见,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6,500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3,000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64,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8,114.3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渝开发格莱美城项目、贯金和府一期项目。2026年5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于上述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与修订。(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6月,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完善回复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问题二”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同步更新相关文件。(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6月1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审核要求,公司随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6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6月26日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关于第三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7年7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及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2026-031、2026-036)
2026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91号)。(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2.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向重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048)
2024年9月13日,物业公司与重庆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同日,公司与重庆银行签订为物业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证合同》。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物业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与重庆银行签订了《补充协议》,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原合同贷款利率调整为:浮动利率:按2025年7月21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基点(1基点=0.01%,精确至0.01基点)执行,贷款执行利率为年利率2.9%。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调整时,本合同项下的实际执行贷款利率按固定日调整:调整日为每年度的1月1日,即根据当年1月1日前最近一个月LPR结合本条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调整。补充协议生效前贷款利率及利率调整方式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本报告期内,物业公司向重庆银行还款1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物业公司在重庆银行的前述贷款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0万元,物业公司实际提款600万元,已还款40万元,该笔担保的实际余额为560万元。
3.2025年9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411.2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49%持股比例对参股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福公司”)提供不超过1,411.20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归还中国银行渝中支行山与城1.2期项目开发贷款本息。资助期限为一年(含一年),从股东双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划付至朗福公司约定银行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财务资助资金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则利率于提供财务资助的次年1月1日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2025-060)
2025年9月24日,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复地投资”)、朗福公司三方签订了《财务资助协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2025年12月29日,公司、上海复地投资及朗福公司三方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朗福公司以其开发的山与城项目二期商业为前述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公司实际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931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朗福公司已还款931万元,本财务资助事项已履行完毕。
4.2025年11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就团购尾款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同意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将其持有的金隅新都会天宸4幢177套住宅冲抵其团购尾款。(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2025-074)
2026年2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公司权属金隅新都会天宸项目4幢177套住宅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公司权属金隅新都会天宸项目4幢177套住宅资产。该资产建筑面积共计19,523.79平方米,挂牌单价12,880元/平方米,挂牌底价251,466,415.20元,并授权经理层办理挂牌转让具体事宜。上述资产已由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市场价值评估,相关评估结果已经上级国资监管部门备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2026-004)
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签约38套,签约金额5,670.33万元,实际结转套数为19套,确认收入2,854.93万元。
5.2025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近十二个月累计已签订的货值共计约6.76亿元的11份《资产购买协议》,涉及资产为公司开发的贯金和府项目相关产品。该协议均需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了交房通知或交房手续,或者根据购房协议约定的条件视同客户接收时确认收入,预计实现营业收入约6.21亿元,预计对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影响约3.63亿元,对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影响约2.58亿元,但具体的利润贡献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11份协议已履行金额52,430.4万元。
6.2026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及其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6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2026-006)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2,563.35万元。
7.2026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4月17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发行5年期(含5年)不超过3.3亿元(含3.3亿元)中期票据。(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2026-007、2026-016)
2026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549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3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2026年8月26日,本次中期票据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总额为3.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2+1年(在第2个、第4个计息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利率为1.8%,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募集款项已于8月27日全部到账,本次发行所募集的款项将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债务融资工具本金。(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8.2026年7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2026年8月3日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重庆黄葛晚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评估价21,098.0574万元向重庆恒诚融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重庆黄葛晚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葛晚渡公司”)51%股权。交易完成后,黄葛晚渡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及8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2026-041、2026-044)
2026年9月11日,黄葛晚渡公司在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新《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9.2026年7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按持股比例向重庆黄葛晚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完成对黄葛晚渡公司51%股权收购及相应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按51%的持股比例向黄葛晚渡公司提供金额为14,253,463.24元的财务资助款项,专项用于其偿还重庆恒诚融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应付款项,本财务资助不计利息,黄葛晚渡公司有资金结余时,按照股东双方股权比例等比例同时归还,并签订相关财务资助协议。(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2026-042)
2026年8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按51%持股比例向重庆黄葛晚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30万元无息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在完成黄葛晚渡公司51%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后,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不超过1,530万元无息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其工程款项及日常经营支出,申请提款时间不迟于2026年10月31日,于2026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金,并签订相关借款合同,如合同主要内容有重大变化,需重新上会审议。
本报告期内,黄葛晚渡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向黄葛晚渡公司提供1071万元无息财务资助,全部用于其工程款项及日常经营支出。
10.2026年8月23日,公司董事长陈业先生,董事、总经理罗异先生和常务副总经理聂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呈。因工作调整原因,陈业先生提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罗异先生提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聂涛先生提请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人员递交的辞呈均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8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会议选举罗异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即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补选罗异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聂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期相同。(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9月2日,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新《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11.2026年8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及2026年9月9日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选举罗异先生、聂涛先生、向双林先生和袁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曹兴权先生、陈定文先生和周滔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及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2026-055)
2026年9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会议选举罗异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由罗异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袁钢先生担任副主任委员,聂涛先生、曹兴权先生和周滔先生为委员;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陈定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曹兴权先生和周滔先生为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曹兴权先生担任主任委员,陈定文先生和袁钢先生为委员;提名委员会由周滔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聂涛先生和曹兴权先生为委员,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期相同。会议聘任聂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星一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苏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代行公司总法律顾问职责),谌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聘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期相同。(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的要求,在过渡期内尽快解决董事会秘书兼职问题,调整至符合规则规定。
12.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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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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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罗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星一 会计机构负责人:向宗绪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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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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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75,231.88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罗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星一 会计机构负责人:向宗绪
4、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 开 发 公告编号:2026-062
(下转19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