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稳健丰盈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ETF-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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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为运作到期的基金份额办理赎回业务,开放日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及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三个月持有期起始日三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月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月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月无此对应日期,则为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基金份额的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自基金份额的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该基金份额的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2026年12月2日为本基金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本基金于2026年12月2日当日办理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或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或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具体申购最低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某一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具体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最高比例或数量不设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1)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划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其中,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持有超过一年以后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2)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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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在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三个月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可以办理赎回业务。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某一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具体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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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情况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凭证到指定的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光大保德信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4)扣款金额
基金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若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规定的每期固定扣款金额的最低限额与此不一致时,则投资人在相应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以该销售机构规定的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低限额为准。
(5)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期,否则为次期。
(6)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进行自动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则不扣款,请投资者于每期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7)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与基金申购申请日为同一日,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8)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平台(含移动终端平台)。
7.2非直销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6年10月26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暂不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办理,若后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通直销机构业务,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