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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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回购注销公司股份相关事项
截至2026年6月23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1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4%,最高成交价为50.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89,793.57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643,976,824股变更为639,826,824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及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6-33)、《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6-3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金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红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金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红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6-49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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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提案1和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提案3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以上全部提案,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高振丰、于佳艺
联系电话:0531-88800423
传真电话:0531-88800423
电子邮箱:deejdb@dongeejiao.com
邮 编:252201
(7)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423”,投票简称为“阿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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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授权委托书于2026年11月6日17:00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6-45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份即将到期,且短期内尚无使用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回购股份剩余385,869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概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151.2332万股(含),上限为166万股(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74.8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回购方案已于2024年1月25日实施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512,400股,占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日公司总股本的0.2349%,回购最高价格为52.4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48.01元/股,使用资金总金额为75,872,445.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4)。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2025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四)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2025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7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六)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与股东大会决议同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72人,授予数量958,739股。
(九)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6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9日,在公司内部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2026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31人,授予数量167,792股。
(十二)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鉴于公司此次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份即将到期,且尚无使用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将注销此次回购股份剩余385,869股股票,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预计如下:
■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审议程序及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并修订《公司章程》中股本相关条款内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七、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6-40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文光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文光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文光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此次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项辞职自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文光伟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光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此次辞职不会对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补选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文光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6-42
(下转19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