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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版)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97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8号),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2,039.70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9月27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2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8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在唐山设立全资子公司运机(唐山)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并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运机(唐山)装备有限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自贡市高新区变更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同意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向装备公司注资2亿元以实施该募投项目,根据项目实施需要以装备公司的名义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华运智远(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智远”)作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增加成都市高新区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华运智远实缴注册资本11,239.49万元以实施该募投项目,并根据项目实施需要以华运智远的名义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的投资金额和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将“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成都数智实施基地)”(以下简称“成都数智基地”)的投资总额和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调整为5,281.76万元,差额5,957.73万元调整至“数字孪生智能输送机生产项目(唐山生产建设基地)”(以下简称“唐山生产基地”)用于工程施工建设或设备购置。同时,将唐山生产基地投资总额增加至106,963.49万元(包括成都数智基地调整的5,957.7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7,718.24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2,515.92万元(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数据未经审计)。

(二)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目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现阶段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实际情况调整。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现金管理不得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风险投资。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及子公司将做好资金的合理预算和规划安排,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

(六)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能准确预估。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选择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力强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将遵循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2、公司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上述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将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日常资金的周转及需求。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日常资金的周转及需求。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10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金管理额度在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运机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98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机集团”)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 28,56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预留授予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 44,100股限制性股票。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72,660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311%。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17日晚,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4月22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5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2025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截至申报期满,公司尚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请求。

(八)2025年9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11月7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4)。截至申报期满,公司尚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请求。

(十)2026年5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对公司调整及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6年6月8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截至申报期满,公司尚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请求。

(十二)2026年10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对公司调整及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数量及资金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于2025年5月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7,829,9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16日”。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881,2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8日”。

1.回购价格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价格已调整为7.4786元/股,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4786元/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7.4786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的调整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经调整后,首次授予因个人离职而进行回购注销的数量为:20,400×(1+0.4)=28,560股;预留授予因个人离职而进行回购注销的数量为:31,500×(1+0.4)=44,100股。综合以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72,660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311%。

3.回购资金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合计约为543,395.08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233,767,207股减少为233,694,54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1.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4年、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为7.4786元/股。本次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合计为72,66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311%,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28,560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44,100股。

上述调整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相关事项不影响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运机集团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运机集团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运机集团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99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5年9月3日通过公司OA系统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9月3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31名激励对象共计498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因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未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199.20万份由公司注销,并同意根据公司分红派息完成情况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6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9.2万份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2万份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据此,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由31人调整为28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98.8万份调整为279.6万份,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19.2万份。

三、本次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专项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及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调整及注销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100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反映公司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6年三季度末,公司及子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4,590,880.81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42,771,120.01元、资产减值损失1,819,760.80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共计42,771,120.01元。应收票据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52,475.71元;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5,149,810.16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965,810.82元;长期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70,113.62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078,088.36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819,760.80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819,760.80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4,590,880.81元,将减少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44,590,880.81元,进而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理由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