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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气 公告编号:2026-60

转债代码:127113 转债简称:长高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1-3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2亿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输变电设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74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97.67%,同比增长3.71%;工程设计及施工业务于2026年上半年完成对外转让,2026年前三季度工程设计及施工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减少4,336.92万元。

2026年1-3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6.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31亿元,同比增长21.17%;2026年7-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1.65万元,同比下降58.62%,主要系本期因持有富特科技股权,其股价波动形成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717.28万元。

报表主要科目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

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74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586,007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5,860.07万元。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6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5,860.07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经深交所同意,公司75,860.0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3月3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高转债”,债券代码“127113”。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起止日期为2026年9月14日至2032年3月8日(原转股起止日期为2026年9月13日至2032年3 月8日,因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9月14日至2032年3月8日)。长高转债于2026年9月14日起进入转股期,当前转股价格为10.92元/股,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9日披露的《关于“长高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55)。

(二)股份回购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8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6.41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9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最高成交价为11.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58元/股,成交金额为119,983,64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提前届满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最低限额,且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能够满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前届满。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马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云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云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马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云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云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气 公告编号:2026-61

转债代码:127113 转债简称:长高转债

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原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经公司公开选聘程序,拟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5)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6)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7)财务情况: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1,310.1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557.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441.99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万元。

(8)客户情况: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万元。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电力设备)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9)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0)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其中2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监督管理措施16次(其中13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7次(其中6次不在政旦志远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启有,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7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君,202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9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3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3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18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本次拟定审计收费总额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其为公司提供年审审计服务的年限为13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审计服务需求,经公司公开选聘程序,拟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职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一致同意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气 公告编号:2026-62

债券代码:127113 债券简称:长高转债

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1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5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北路三段393号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总部大楼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复印件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登记时间:2026年11月6日9:30-11:30、14: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处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处,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电子邮件地址:cgzq12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北路三段393号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证券处

邮 编:410219

电话号码:0731-885850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52”,投票简称为“长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长高电气集团股份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和按以上格式自制的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