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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6-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成都中院因股权转让纠纷执行案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宏义嘉华所持公司52,997,030股股份(占总股本7.00%),2026年8月15日由东君泰达竞得,成交价173,750,000元。9月22日,东君泰达收到成都中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1执恢123号之二十一),裁定上述股份归其所有,所有权自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君泰达持股由5.00%增至12.00%,宏义嘉华由15.56%降至8.56%;双方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仍为155,627,478股(占20.5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报告披露日,过户登记尚在办理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2026年8月18日《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2026年9月24日《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6年10月15日《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程茗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宝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程茗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宝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6-046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第三季度订单情况

■

二、重大项目履约情况

■

注:合同金额、累计收款金额为含税金额;累计确认收入、累计价款结算为不含税金额。

三、特别提示

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工程部门统计的阶段性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会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6-045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预期信用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6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6年1-9月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4,879.3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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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4,879.37万元,将会减少公司202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30.41万元,相应减少202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3,930.4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定应收款项组合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1)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在单项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且在单项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长期应收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核算PPP项目工程未到回购期或已进入回购期尚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时点的工程款项。本公司对于能够在单项工具层面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充分证据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竣工验收后存在逾期未能收回的长期应收款,转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3、合同资产(含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根据前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2026年1-9月公司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879.37万元。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