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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6-1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上升37.67%,主要系报告期内到期货款回款同比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上升34.88%,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同比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上升677.26%,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退城入园”项目政府拆迁补偿款部分未到支付期限所致;

(4)存货期末比期初上升41.17%,主要系报告期内订单量增加,期末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增加所致;

(5)流动资产合计期末比期初上升34.92%,主要系报告期内到期货款回款同比增加,应收账款同比增加,存货同比增加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比期初上升58.98%,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对外投资所致;

(7)固定资产期末比期初上升42.07%,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下降58.65%,主要系报告期内电子级BOPET膜项目(二期)、江西电材公司“退城入园”项目和天津电材华北地区产研总部基地项目部分资产转固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上升32.11%,主要系报告期内产销规模增加,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9)应付账款期末比期初上升42.11%,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原材料及设备未到期货款增加所致;

(10)合同负债期末比期初上升86.93%,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下降80.03%,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浙江柔震公司支付股权收购款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比期初下降32.1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可转债转股以及赎回所致;

(13)租赁负债期末比期初下降42.13%,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支付租赁付款额所致;

(14)递延收益期末比期初上升70.84%,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5)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比期初下降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权益成分因转股和赎回而全部转出所致;

(16)资本公积期末比期初上升81.2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可转债转股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所致;

(17)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比期初下降80.47%,主要系报告期内马来西亚林吉特汇率波动较大,外币报表折算变动较大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45.92%,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增值税附加税同比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同比增长42.17%,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市场开发及维护费用等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同比增长50.11%,主要系报告期内受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浮动净损失同比增加所致;

(4)其他收益同比增长55.45%,主要系报告期内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同比下降115.28%,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增加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467.88%,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444.59%,主要系报告期末可变现净值重新计算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长850802.06%,主要系报告期内根据与宜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的搬迁补偿协议,完成江西电材公司“退城入园”旧厂房资产处置并确认相关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9)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119.59%,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保险赔款所致;

(10)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34.88%,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11)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281.49%,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致。

(12)营业利润同比增长40.17%,利润总额同比增长41.09%,主要系报告期内订单量同比增长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下降34.61%,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出口退税款同比减少所致;

(2)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长83.53%,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同比增加所致;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长30.85%,主要系报告期内付现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4)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对外投资本金返还所致;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长11839.99%,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子公司“退城入园”项目部分政府拆迁补偿款所致;

(6)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5454.44%,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子公司“退城入园”项目部分政府拆迁补偿款所致;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39.27%,主要系报告期内电子级BOPET膜项目(二期)、江西电材公司“退城入园”项目及天津电材华北地区产研总部基地项目投产,投入同比减少所致;

(8)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1940.63%,主要系报告期内对外投资同比增加所致;

(9)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同比增长57.78%,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股权转让款同比增加所致;

(10)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下降31.23%,主要系报告期内电子级BOPET膜项目(二期)、江西电材公司“退城入园”项目及天津电材华北地区产研总部基地项目投产,投入同比减少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5.96%,主要系报告期内电子级BOPET膜项目(二期)、江西电材公司“退城入园”项目及天津电材华北地区产研总部基地项目投产,投入同比减少所致;

(1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57.19%,主要系报告期内置换低利率贷款、中长期贷款同比增加所致;

(1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57.19%,主要系报告期内置换低利率贷款、中长期贷款同比增加所致;

(1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101.04%,主要系报告期内置换低利率贷款、归还贷款同比增加所致;

(15)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76.08%,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子公司浙江柔震公司对外借款所致;

(1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长79.63%,主要系报告期内置换低利率贷款、归还贷款同比增加所致;

(17)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下降776.16%,主要系报告期内汇兑净损失增加所致;

(1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523.19%,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同比增加,电子级BOPET膜项目(二期)、江西电材公司“退城入园”项目及天津电材华北地区产研总部基地项目投产,投入同比减少所致;

(19)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40.57%,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同比增加,电子级BOPET膜项目(二期)、江西电材公司“退城入园”项目及天津电材华北地区产研总部基地项目投产,投入同比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琼 X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蕾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琼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蕾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6-100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担保实际发生额,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担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洁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BZ476650120260036),为广东洁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8,634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审议程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统筹管理公司融资,支持各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拟在人民币50亿元融资额度内,同意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新设立及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根据融资工作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其中各子公司被授权可获取的担保额度情况如下: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10,000.00万元、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000万元、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18,400万元、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66,000万元、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600万元、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30,000万元、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38,000万元、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预计额度26,000万元、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预计额度1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其他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相互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该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工商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2MA555FKJ16

4、住所:肇庆市端州区蓝带路8号

5、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6、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0年08月17日

8、经营范围:半导体、LED及集成电路的电子元器件专用电子薄型载带封装技术研发;纸、纸制品、上下胶带、半导体元器件专用塑料载带及塑料卷盘、离型膜、光学膜、塑料制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由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二)被担保人财务基本信息

单位:元

■

(三)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1、最新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2、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3、相关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主体: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保证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自2026年10月2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期间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等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亿捌仟陆佰叁拾肆万元整。

(2)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4、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为统筹管理公司融资,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事项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授信额度总金额为366,834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且均为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7.48%;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余额(担保实际发生额,含本次担保)为183,046.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62%。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