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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6-054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爱我家”)2026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11月11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1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除现场表决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7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6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51号)等相关公告。

3.特别事项说明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以上提案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均以2026年11月10日17:30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11月9日和11月10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3:30一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7号楼5层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琳、项恺迪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53918088

电子邮箱:000560@5i5j.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7号楼5层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60”,投票简称为“爱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中包含的提案类型: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6-053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爱我家”)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6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23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23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21,574.8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184,341.73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56,912.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纪律处分5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5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纪律处分14人次、监管措施5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兆龙,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我爱我家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莉,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荣举,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我爱我家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莉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荣举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兆龙最近三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武兆龙、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兆龙及张莉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荣举,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年度审计工作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事务所收费标准等因素,在公允合理的原则下由双方协商确定。2026年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4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3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较2025年审计费用无变化。

拟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2026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了中审众环提供的有关资格证照、机构信息、项目信息及诚信记录等资料,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审众环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其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状况、治理结构较为熟悉,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原因,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6-051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在董事长兼总裁谢勇先生的主持下,于2026年10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7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代文娟女士、郑小海先生、虞金晶女士、解萍女士、邬崇国先生、吕志虎先生、杨兴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2026-052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其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状况、治理结构较为熟悉,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原因,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4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3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2026年度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053号)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11月11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54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