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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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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6-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2026年度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此次股票回购计划下述简称为“本次”或“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1、2026年7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845.19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2、截至2026年7月11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36.32万股,使用资金总额为29,999.96万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

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并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职工董事,职工董事与公司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换届选举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曾超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春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弘松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曾超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春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弘松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6-056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10: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和视频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77,413,975.66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718,803,412.52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70,657,285.7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70,657,285.7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截至2026年10月20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65,223,730股,公司总股本4,628,737,41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4,563,513,685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1,369,054,105.5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2026年10月20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为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根据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1,515.53万股股份,和公司根据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2,370.52万股股份的用途,由原计划“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合计3,886.05万股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11月13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6-057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使投资者尽早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为基础编制并实施。

1、2026年半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77,413,975.66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718,803,412.52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70,657,285.7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70,657,285.77元。

2、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截至2026年10月20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65,223,730股,公司总股本4,628,737,41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4,563,513,685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1,369,054,105.5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自2026年10月20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一2027年)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的承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的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6-058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为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公司根据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1,515.53万股股份,和公司根据2025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2,370.52万股股份的用途,由原计划“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合计3,886.05万股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历次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2年7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9)。

截至2023年1月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14.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最高成交价6.72元/股,最低成交价6.22元/股,使用回购资金14,999.8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根据2022年7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2,314.80万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314.80万股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2,314.80万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2,314.80万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651,885,415股减少至4,628,737,415股,总股本由4,651,885,415股减少至4,628,737,41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4年1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二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2024年7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15.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最高成交价8.17元/股,最低成交价4.86元/股,使用回购资金10,000.2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截至2026年10月26日,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已回购的1,515.53万股股份。

(三)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三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和2025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4)。

截至2025年9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70.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最高成交价为9.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20,000.26万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截至2026年10月26日,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已回购的2,370.52万股股份。

(四)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6年7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四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4)。

截至2026年7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36.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最高成交价为1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75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29,999.96万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截至2026年10月26日,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已回购的2,636.32万股股份。

二、拟变更的回购股份情况和变更原因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为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拟将第二次回购和第三次回购的合计38,860,530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8,860,53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上述拟注销的38,860,530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28,737,415股减少至4,589,876,885股,拟注销股份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4%,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8,860,53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38,860,530元。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五、本次变更股份回购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第二次回购的1,515.53万股股份和第三次回购的2,370.52万股股份,合计3,886.05万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886.05万股股份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3,886.0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3,886.05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备案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6-059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3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0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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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相关信息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6年11月10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建良、李晓海

联系电话:021-58773690-8013

传真:021-68862900

电子邮箱:002532@tslyjt.com

(三)参会费用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2”,投票简称为“天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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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