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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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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26-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余额增加214.4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在手商业票据增加。

(2)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余额减少13,865.0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持有的票据减少。

(3)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余额增加1,449.96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预付的材料采购款增加。

(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余额增加953.8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的保证金、展会费及备用金等往来款项增加。

(5)报告期末存货较年初余额增加53,489.5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大型玻璃钢制品风电叶片存货结存增加。

(6)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余额增加1,411.0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增值税留抵增加。

(7)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余额增加1,406.1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特种玻璃纤维涡卷毡技术改造项目、砂轮网片绿色生产技改项目等项目投入增加。

(8)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较年初余额减少1,428.0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甘肃风电收购甘肃新能源股权,其租用甘肃新能源厂房不再作使用权资产核算。

(9)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余额增加2,045.1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增加。

(10)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年初余额增加57,941.5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应付材料采购款增加。

(11)报告期末预收款项、合同负债较年初余额分别增加3.42万元、1,527.4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收到的客户预收款增加。

(12)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余额减少2,876.8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减少。

(13)报告期末应付股利较年初余额减少65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1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余额增加32.7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待转销销项税额增加。

(15)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较年初余额分别减少1,524.33万元、1,678.4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按期偿还到期借款。

(16)报告期末递延收益较年初余额增加383.30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7)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余额减少379.7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租赁资产减少由此带来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18)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余额减少585.00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2、收入、利润项目

(1)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34.1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美元汇率波动增加汇兑损失。

(2)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4.8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对参股公司汇金小贷确认的投资损失同比减少。

(3)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42.50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25.3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未到期应收款项增加。

(5)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404.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产生资产处置损失。

(6)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68.5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甘肃风电收到的政府补贴款增加。

(7)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98.3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报废损失金额同比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456.2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121.9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以银行存款方式支付的固定资产购建款减少。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214.3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4)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9,268.93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顾清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秀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秀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顾清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秀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秀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53)。

会议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1月23日(9:00一11:00,14:00一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11月2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或信函)地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邮编:226500,传真号码:0513-80695809)。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燕

联系电话:0513-87530125

传真:0513-80695809

电子邮件:jdxc@jiudinggroup.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26500)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01”,投票简称为“九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2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对上述议案表决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未选则视为对该议案弃权;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在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王翔先生、董事冯永赵先生及独立董事李静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顾清波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52)全文刊登于2026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53)全文刊登于2026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54)全文刊登于2026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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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6年前三季度

2、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057,905.16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64,854.83元后,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79,812,377.69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1,956,295.51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6年9月30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1,956,295.51元。

3、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6年9月30日总股本651,636,2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516,362.41元。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同时在保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