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之A股换股实施结果、
股份变动暨新增A股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6-07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之A股换股实施结果、
股份变动暨新增A股股份上市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吸收合并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公司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新增发行A股3,104,121,159股。其中,上市流通股数为1,136,322,10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股数为1,136,322,10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0月29日。
● 本次交易涉及新增限售流通股1,967,799,056股。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北京东富国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富国创”)、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该等换股股东在本次交易中换股取得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公司”)发行的1,967,799,056股股份,自中金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中金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 2026年10月19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A股股票终止上市后,东兴证券A股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即不再显示东兴证券A股股票,信达证券A股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即不再显示信达证券A股股票,相对应的股票市值将无法在投资者账户总市值中体现,直至东兴证券A股股票、信达证券A股股票分别转换为中金公司A股股票并完成新增A股股份上市的相关手续后,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原A股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将自新增A股股份上市日(2026年10月29日)起显示中金公司A股股票,相对应的股票市值将会在投资者账户总市值中体现。
一、本次交易的批准情况及完成后公司的股份变化情况
中金公司以向东兴证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向信达证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申请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核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信达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77号)。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换股事宜新增发行A股3,104,121,15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967,799,05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36,322,103股。
本次A股换股实施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其中,中国东方、东富国创、中国信达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该等换股股东在本次交易中换股取得的中金公司发行的1,967,799,056股股份,自中金公司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中金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二、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期
本次交易涉及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36,322,103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0月29日。
此外,本次交易涉及新增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67,799,056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资产过户情况、股份登记情况、验资情况及相关中介机构意见
(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资产过户情况
自交割日起,东兴证券、信达证券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土地、房产、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数据信息、特许经营权、在建工程等资产)和与之相关的权利、利益、负债和义务,均由存续公司享有和承担。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同意自交割日起将协助存续公司办理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各自所有要式财产(指就任何财产而言,法律为该等财产权利或与该等财产相关的权利设定或转移规定了特别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由东兴证券、信达证券转移至存续公司名下的变更手续。东兴证券、信达证券承诺将采取一切行动或签署任何文件,或应存续公司要求采取合理行动或签署任何文件以使得前述资产能够尽快过户至存续公司名下。如由于变更手续等原因而未能履行形式上的移交手续,不影响存续公司对上述资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自交割日起,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分公司、营业部归属于存续公司,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同意自交割日起将协助存续公司办理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分公司、营业部变更登记为存续公司分公司、营业部的手续;东兴证券、信达证券所持子公司股权归属于存续公司,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同意自交割日起将协助存续公司办理东兴证券、信达证券所持子公司股权变更登记为存续公司名下股权的手续。
(二)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A股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16日,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东兴证券全体A股股东持有的东兴证券A股股票按照1:0.4376的比例转换为中金公司A股股票,即每1股东兴证券A股股票可以换取0.4376股中金公司A股股票;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信达证券全体A股股东持有的信达证券A股股票按照1:0.5210的比例转换为中金公司A股股票,即每1股信达证券A股股票可以换取0.5210股中金公司A股股票。
东兴证券、信达证券A股换股股东取得的中金公司A股股票应当为整数,如其所持有的东兴证券A股股票、信达证券A股股票数量乘以相应换股比例后的数额不是整数,则按照其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每一位A股股东依次发放一股,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剩余股数时则采取计算机系统随机发放的方式,直至实际换股数与计划发行股数一致,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前述规则可能对东兴证券、信达证券A股股东换股结果的影响。
中金公司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新增发行A股3,104,121,159股。就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中金公司新增A股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6年10月23日办理完毕,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6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三)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验资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0月26日出具的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019547_A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10月26日止,中金公司已完成A股股票发行,原东兴证券A股股东于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持有的3,232,445,520股东兴证券A股股票已按照1:0.4376的换股比例转换为1,414,518,159股中金公司A股股票。原信达证券A股股东于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持有的3,243,000,000股信达证券A股股票已按照1:0.5210的换股比例转换为1,689,603,000股中金公司A股股票。中金公司新增A股股票3,104,121,159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104,121,159.00元,股本人民币3,104,121,159.00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中金公司尚需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事宜的变更或备案登记手续。
(四)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关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自交割日起,存续公司将承继及承接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对于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资产以及合同、人员、资料的承接及交接,中金公司、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等相关方将办理相关手续;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已实施完毕;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金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的新增A股股份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
5、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6、自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之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金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更换的情况;
7、自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之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金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8、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交易各方按照重组报告书披露的相关协议及承诺的要求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未出现违反协议及承诺的情形。”
2、法律顾问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
“9.1 本次交易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9.2 自交割日起,存续公司将承继及承接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对于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资产以及合同、人员、资料的承接及交接,中金公司、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等相关方将办理相关手续;
9.3 本次交易涉及的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已实施完毕;
9.4 中金公司已完成本次合并涉及的新增A股股份验资及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9.5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已生效,合并各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协议相关约定履行协议,相关方未出现违反协议相关约定或相关承诺的情形;
9.6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9.7 自中金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之日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中金公司的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中金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9.8 自中金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同意注册批复之日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金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更换的情况;
9.9 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金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中金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股通投资者所持中金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3:上表信息来源于中金公司自股份登记机构取得的在册信息或根据该等信息计算。
(二)本次交易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A股换股实施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中金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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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在本次交易中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中央汇金在本次交易前所直接持有的中金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中金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中金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中金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股通投资者所持中金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4:上表信息来源于中金公司自股份登记机构取得的在册信息或根据该等信息计算,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为截至2026年10月23日收盘后数据。
本次交易前后,中金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央汇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金公司的股份比例与其各自持股比例加总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026年10月19日东兴证券、信达证券A股股票终止上市后,东兴证券A股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即不再显示东兴证券A股股票,信达证券A股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即不再显示信达证券A股股票,相对应的股票市值将无法在投资者账户总市值中体现,直至东兴证券A股股票、信达证券A股股票分别转换为中金公司A股股票并完成新增A股股份上市的相关手续后,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原A股股东的股票账户中将自新增A股股份上市日(2026年10月29日)起显示中金公司A股股票,相对应的股票市值将会在投资者账户总市值中体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6-07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客户及业务迁移
合并的联合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核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信达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77号,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获准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
● 自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即2026年10月26日)起,合并后的中金公司(以下简称“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并将办理注册资本等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将在完成客户及业务迁移及各项清算程序后,依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
● 中金公司、东兴证券、信达证券计划分批次将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的客户及业务迁移并入存续公司。
为加快建设一流投资银行,提升服务国家战略与实体经济质效,增强经营发展韧性与股东长期回报能力,经中国证监会批复,中金公司获准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自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起,中金公司承继及承接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合并完成后,中金公司的资本基础得到夯实,区域网络、客户资源与股东协同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通过全面推进客户、业务、人员、专业能力和组织机制的深度融合,中金公司将进一步释放整合协同效能,提升为各类客户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服务的能力。
根据证券市场现行业务规则和监管规范、存续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等(以下合称“现行业务规则和制度”),中金公司、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将落实各金融管理部门要求,通过业务清理和技术支持,完成核心交易、第三方存管、账户管理等信息技术系统的整合,以及客户与业务数据、交易席位、交易单元、结算交收路径、指定交易及托管关系的迁移等,将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及业务迁移并入存续公司(以下简称“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稳妥、有序推进本次吸收合并所涉各项客户与业务衔接,保证客户服务平稳、正常进行,充分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现就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的实施
中金公司、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将自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起,分批次将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的客户及业务迁移并入存续公司,具体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安排将另行通知公告。
二、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对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的影响
实施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后,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的客户转为存续公司的客户,并由存续公司提供相关服务,主要业务与服务均可正常开展、不受影响。基于现行业务规则和制度,在实施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过程中,部分跨期结算交收业务服务需提前清理或暂停,部分业务规则、流程与合同条款将相应发生变动,由此将短暂影响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参与的相关业务。
(一)财富管理业务
实施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后,由存续公司为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提供包括零售经纪及财富管理、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等在内的各类服务。
1、零售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
(1)证券经纪业务:由存续公司为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提供证券经纪业务服务。存续公司将进行证券经纪业务的迁移合并,在迁移时点或将短暂影响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证券交易相关经纪服务,具体影响及解决方案将另行通知公告。
(2)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由存续公司为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提供该服务。存续公司将进行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迁移合并,在迁移时点或将短暂影响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代销金融产品(含场内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时定额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份额转托管与其他份额相关的交易类业务办理,具体影响及解决方案将另行通知公告。
(3)柜台市场业务:由存续公司为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提供该服务。存续公司将进行柜台市场业务的迁移合并,在迁移时点或将短暂影响东兴证券、信达证券柜台市场产品的发行、销售、挂牌、转让以及对手方交易等,具体影响及解决方案将另行通知公告。
(4)保证金产品:由存续公司为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提供保证金产品服务。存续公司将进行客户账户的迁移合并,在迁移时点或将短暂影响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保证金产品相关服务,具体影响及解决方案将另行通知公告。
2、融资融券业务
由存续公司为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部分业务规则将发生相应变动。存续公司将进行融资融券业务的迁移合并,鉴于迁移合并需要进行账户、数据整合、指定交易及托管关系的迁移,在迁移时点或将短暂影响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开户、销户、网络投票等业务,具体影响及解决方案将另行通知公告。
3、股票质押业务
由存续公司为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提供股票质押服务。存续公司将进行股票质押业务的迁移合并,鉴于迁移合并需要进行账户、数据整合、指定交易及托管关系的迁移,在迁移时点或将短暂影响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存量业务,具体影响及解决方案将另行通知公告。
(二)投资银行业务
实施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后,由存续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和相关监管规定要求为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提供各类投资银行服务。
1、股权融资业务
由存续公司承继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存量的股权类投资银行项目,包括已签署各类业务协议,已递交辅导备案、发行申请、承销申请、挂牌申请,发行承销中和持续督导期等项目,按照协议约定继续提供服务。
2、债券及结构化融资业务
由存续公司承继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存量的债券类投资银行项目,包括已签署各类业务协议、已递交发行申请、发行承销中、受托及存续期管理等项目,按照协议约定继续提供服务。
3、财务顾问业务
由存续公司承继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存量的财务顾问项目,包括已签署各类业务协议、已递交并购重组申请等项目,按照协议约定继续提供服务。
(三)资产管理业务
实施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后,由存续公司为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后,存续公司将会同东兴证券、信达证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约定,分批次将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变更为存续公司,在客户及业务迁移时点或将短暂影响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所持有资管产品的申购和赎回等,具体影响及解决方案将另行通知公告。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将于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起停止新设资产管理计划。
(四)机构与交易业务
实施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后,由存续公司为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提供包括研究、机构经纪、交易投资、资产托管与运营外包、股权投资等在内的各类服务。根据相关交易所业务规定,东兴证券、信达证券退出做市服务及流动性服务。
1、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
由存续公司为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提供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服务。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将停止深圳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各期限品种报价,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公告。
2、收益凭证业务
由存续公司为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提供收益凭证服务。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将于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起停止新增收益凭证发行。
3、场外衍生品业务
由存续公司为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提供场外衍生品服务。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将于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起停止新增签订场外衍生品合约。
(五)其他
1、子公司
自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起,东兴证券、信达证券所持子公司股权归属于存续公司。存续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要求适时解决本次吸收合并后子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等问题,稳妥有序完成整合工作,解决方案将根据监管要求适时披露。在方案实施前,各子公司业务与服务均可正常开展、不受影响。
2、法律文件
为顺利推进中金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相关工作,确保自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起至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期间,业务运营与管理活动平稳、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中金公司和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合作伙伴及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此期间,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将在法律法规许可、授权范围及内部制度框架下,以自身名义持续开展特定限定业务与管理活动。
对于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在上述期间内依法依规开展的业务及管理活动,以及对外出具的各类文件,存续公司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对于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在交割日前已经签署且在交割日后仍然有效的业务合同等法律文件,其所有法律权利义务将由存续公司承继,并由存续公司继续履行。
3、客户服务热线
自2026年10月26日起,东兴证券、信达证券投资者客户服务热线统一为存续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32。东兴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309、信达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321仍可继续使用,后续下线时间将另行通知公告。
三、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对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影响的应急方案
为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存续公司拟定了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对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影响的应急方案。具体如下:
(一)不愿迁移转为存续公司客户的处理
鉴于迁移合并需要进行系统的整合、客户与业务数据的迁移等,不愿迁移转为存续公司客户或对合同变更提出异议的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可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与客户经理协商处理,或按相关业务规则办理转、销户手续,或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方式、程序变更或终止合同。
至2026年12月31日,未提出异议,或办理转、销户手续的客户,则视同同意由存续公司在后续实施相关迁移合并方案后,受理客户各项需求并提供相应服务。
(二)遇到其他突发状况的处理
中金公司和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将稳妥、有序推进本次吸收合并所涉各项业务,最大程度保证客户证券交易、资金转账、业务办理等的正常进行,充分保障客户合法权益。如遇其他突发状况,可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或致电存续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热线咨询(咨询电话:95532),也可联系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相关分支机构问询、解决。
四、特别提示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中金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完成后,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分支机构将自批复下发之日起一年内变更为存续公司分支机构。在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迁移并入存续公司后,客户权益、委托方式、资金转账等均保持不变。
(二)基于现行业务规则和制度,本次吸收合并之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涉及众多机构的协同,方案实施相对复杂,特别是将对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参与跨期结算交收业务产生短暂影响,相关业务暂停与恢复的具体时点、处理方案及其他未尽事宜,存续公司后续将适时发布相应公告。请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客户予以及时、充分关注,并基于自己的意愿做适当安排,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基于现行业务规则和制度,除上述业务或内容外,本次吸收合并后,如有其他业务或通知方式等发生变更,存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信息发布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除通过《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外,还将通过中金公司、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公司网站,以及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等渠道发布,同时通过客户交易终端弹出信息提示、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客户告知。
投资者可登录中金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cicc.com)、东兴证券网站(网址:https://www.dxzq.net)、信达证券网站(网址:https://www.cindasc.com)查询或致电存续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热线咨询(咨询电话:95532),也可联系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相关分支机构(具体信息见附表)问询。
本次吸收合并系中金公司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将助力中金公司提升综合实力,优化业务布局,增强经营发展韧性,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以交割日为新起点,中金公司将稳妥推进各项整合工作,切实保障客户权益,深化业务协同效应,持续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优质金融服务,为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专业力量。
特此公告。
附表: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表
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附表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表
■■
注:相关分支机构信息发生变更的,以公告信息为准。
附表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表
■■
注:相关分支机构信息发生变更的,以公告信息为准。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6-07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10月26日通过现场结合视频、电话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身出席董事8名,由公司董事长陈亮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范围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并办理相关审批(如需)、变更、备案事宜。
《中金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二)《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拟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人民币2,062,158,287.02元(含税)。以公司完成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股份总数7,931,378,027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0元(含税)。
若公司股份总数在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化,拟维持人民币2,062,158,287.02元(含税)的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
《中金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关于调整2026年度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调整2026年度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调整2026年度资本补充工具发行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6-07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中金公司通过向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向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的新股发行工作已于近期完成。公司向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合计3,104,121,159股A股股票。
2026年10月26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019547_A01号)。公司总股本由4,827,256,868股(包括2,923,542,440股境内上市股份及1,903,714,428股境外上市股份)变更为7,931,378,027股(包括6,027,663,599股境内上市股份及1,903,714,428股境外上市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4,827,256,868元变更为人民币7,931,378,027元。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金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A股换股实施结果、股份变动暨新增A股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72)。
二、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总股本变更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和境内上市股份数量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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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6-07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本公告所载金额涉及币种的,如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公司总股本在该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化,拟维持2,062,158,287.02元(含税)的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并另行披露调整情况。
●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965,750,067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现根据经审阅的公司2026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并合理考虑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资金状况及风控指标要求,拟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2,062,158,287.02元(含税)。以公司完成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股份总数7,931,378,027股计算,每股拟派发现金股利0.26元(含税)。若因增发股份、回购等原因,使得公司在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拟维持2,062,158,287.02元(含税)的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并另行披露调整情况。
2、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向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审议通过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港币汇率中间价算术平均值计算。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风险提示
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方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方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