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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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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6-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越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昀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国昀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越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昀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国昀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6-071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2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在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完成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与价值提升,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信心;同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现状及财务状况,为进一步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深度绑定,凝聚合力共同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6-073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6年前三季度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42.65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止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止202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6年前三季度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6年1-9月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42.65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6.33%。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二、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如果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项目按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6年1-9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6.6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05.47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3.40万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25.4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跌价准备,对于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6年1-9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51.09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5.0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42.6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6年1-9月利润总额742.6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经资产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资产现状进行的初步测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以最终的评估、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6-074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4.50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4.5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6,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4,137,931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51%;按回购金额下限4,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2,758,620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

7、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六个月无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与价值提升,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信心;同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现状及财务状况,为进一步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深度绑定,凝聚合力共同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回购部分股份,作为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4.50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

1、按此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4,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58,62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

2、按此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6,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137,93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1%。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市场情况及用途的需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中国证监会有最新的法规规定,则公司不得回购公司股票期间以最新的法规规定为准。

4、公司的回购行为须符合以下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若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以上数据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439,982.5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206,317.10 万元,流动资产为 289,875.87 万元,货币资金为 98,145.51 万元。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和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6%、2.91%和2.07%。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体现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回购数量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9)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经自查,公司另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越伦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股份不超过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937%,减持期间为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越伦先生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99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35%,上述减持系已公开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正常实施,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2、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无明确减持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及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4、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依据国家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或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5、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其他内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1)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完成转让。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若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届时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2)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的程序及后续信息披露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如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应当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3)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公司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4)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数量上限等回购方案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股票回购将通过该专用账户进行。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资金储备及资金规划情况,确保本次回购股份的自有资金可按照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四、备查文件

1、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6-07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非限售)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3、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4、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含)。

5、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58,620股至4,137,93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4-0.5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相关股东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6个月尚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1)简要介绍回购股份方案

为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三维通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作为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4,000 万元、且不超过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4.50 元 / 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按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275.86 万股至 413.7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34%至 0.51%,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实际回购股份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的实际结果为准。回购实施期间,如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规则对回购相关参数予以调整并及时披露。

(2)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如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应当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3)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股票回购将通过该专用账户进行。

(4)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如有)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说明

1、经自查,公司另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越伦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股份不超过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937%,减持期间为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越伦先生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99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35%,上述减持系已公开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正常实施,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5)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资金储备及资金规划情况,确保本次回购股份的自有资金可按照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二、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公司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