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709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334.2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317万股,预留授予17.25万股
3、授予价格:19.18元/股
4、激励人数:153人,其中,首次授予134人,预留授予19人
5、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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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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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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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为(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营业收入)"(1/间隔年数)-1。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
8、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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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3、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2)。
4、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5、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1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7)。
8、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10、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12、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6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定向发行股份)》(公告编号:2026-044)。
14、2026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6-045)。
15、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向13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17万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10月28日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17.25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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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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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334.25万股,截至最新归属日期合计已作废限制性股票80.1728万股。
2、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均为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前数量。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09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8日,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7日。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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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的15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6.709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因个人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的0.0626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预留授予1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09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4年10月28日。
2、归属数量:6.7095万股(调整后)。
3、归属人数:15人。
4、授予价格:12.47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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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已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整,并剔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对应数量;
(2)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15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我们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1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09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10月28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1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4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三)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9)。
(四)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五)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调整为21.874元/股,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70)。
(八)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十一)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二)2025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十三)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四)2026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6-045)。
(十五)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2)。
(四)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五)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1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7)。
(八)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十)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5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十二)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6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定向发行股份)》(公告编号:2026-044)。
(十四)2026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6-045)。
(十五)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442,377,39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2,506,895股后的股份439,870,496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9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3,922,297.60元(含税),转增215,536,54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57,913,934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5966元,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49。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3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各期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归属数量的调整情况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22×(1+0.49)=12.2478万股。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2.50×(1+0.49)=122.9250万股。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30×(1+0.49)=13.8570万股。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派息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1.874-0.5966)÷(1+0.49)≈14.28元/股。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9.180-0.5966)÷(1+0.49)≈12.47元/股。
四、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2023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关于2023年、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监管指南4号》和《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方法和结果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监管指南4号》和《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0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前次审议通过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届满次日(即2026年10月28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出口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为主。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在此背景下,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前次审议通过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届满次日(即2026年10月28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业务规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前次审议通过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届满次日(即2026年10月28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前次审议通过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届满次日(即2026年10月28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6、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规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
5、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6、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对外汇远期合约等产品的购买及决策权限等进行规定,未经授权或审批,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定。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4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4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2)。
(四)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五)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1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7)。
(八)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十)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5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十二)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6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定向发行股份)》(公告编号:2026-044)。
(十四)2026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6-045)。
(十五)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鉴于2024年激励计划中有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4.2912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鉴于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有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因此需作废处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0626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2024年激励计划4.3538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2024年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作废2024年激励计划合计4.353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5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8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654.69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表中金额若是损失,以“-”号填列。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6.8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减值测试,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6,654.6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6,671.52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7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
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2日 (星期四)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05日 (星期四) 至11月11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ontact@dosilico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7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12日 (星期四) 15:00-16:30举行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2日 (星期四) 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蒋学明
董事、总经理:谢莺霞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雨舟
财务总监:孙馨
独立董事:关宁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12日 (星期四)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05日 (星期四) 至11月11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ontact@dosilico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1369022
邮箱:contact@dosilic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上接10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