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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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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触及10%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202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6-027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触及10%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上海悦驰无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上海悦驰无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悦驰无疆”)基于对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悦驰无疆持有公司股份1,163.7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悦驰无疆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悦驰无疆于2026年10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6,200股,增持后上海悦驰无疆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9.92%增加至10.00%。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6年10月23日,上海悦驰无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96,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增持金额166.29万元(含手续费)。本次增持后,上海悦驰无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154.118万股增加至1,163.7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9.92%增加至10.00%。具体情况如下:

■

注:2026年6月8日,上海悦驰无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受让公司9.92%股权,并自愿承诺自上述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过户日期为2026年8月5日),不会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本次股份转让中取得的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上海悦驰无疆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仅为股东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悦驰无疆已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上海悦驰无疆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科通达

股票代码:688038.SH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悦驰无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288弄2号840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增加

签署日期:2026年10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认可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0.00%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触发条件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科通达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悦驰无疆持有中科通达11,541,180股股份,占中科通达总股本的9.92%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悦驰无疆持有中科通达11,637,380股股份,占中科通达总股本的1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情况

2026年10月23日,上海悦驰无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中科通达股份9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注:以上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2026年6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受让上市公司9.92%股权,并自愿承诺自上述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过户日期为2026年8月5日),不会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本次股份转让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悦驰无疆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以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部,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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