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39亿元,同比增长71.83%;实现利润总额8.53亿元,同比增长39.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5亿元,同比增长34.97%。
2026 年第三季度,公司锂电正极材料产品实现销量 3.96万吨,环比增长9.46%。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锂电正极材料产品累计实现销量 10.61万吨,同比增长6.25%,其中,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产品(含三元材料、磷酸铁锂等)实现销量 6.31万吨;钴酸锂产品实现销量 4.31万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程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金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瑞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瑞程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0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40,000吨磷酸铁(锰)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雅安四期年产40,000吨磷酸铁(锰)锂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投资”,项目名称以实际立项为准)。
●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72,252.84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7,599.8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652.96万元,资金来源为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厦钨新能”)自有及自筹资金。
● 本次投资已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钨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
1、近年来国内外锂电企业持续扩大磷酸铁锂产能,行业供给能力快速提升,未来市场竞争将愈加激烈,如行业需求增长速度不及预期,主要客户拓展或放量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市场环境出现较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公司将面临磷酸铁锂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对公司发展和盈利方面的不利影响。
2、公司水热法磷酸铁锂产品具有优异低温表现和高倍率特性的差异化优势,且已通过前期项目实现规模化生产和批量交付,工艺成熟度和产品一致性持续提升,但行业大规模应用的经验仍然相对较少,且下游客户需求持续迭代升级,因此在规模化量产过程中,工艺过程控制和产品技术仍需持续积累和优化。如工艺优化不及预期、不能持续响应客户日益增长的性能要求,将影响水热法磷酸铁锂的产品市场竞争力。
3、本次投资已取得项目备案,尚需依法办理环评、能评、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能否取得相关审批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在本次投资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受产业政策变化、技术路线调整、施工条件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或项目调整、延期甚至终止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一)投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雅安厦钨新能现有年产40,000吨磷酸铁锂产能,同时在建雅安三期年产40,000吨磷酸铁(锰)锂项目,为充分发挥公司水热法竞争优势、满足下游客户供应需求、紧抓磷酸铁(锰)锂市场机遇,雅安厦钨新能拟投资新建雅安四期年产40,000吨磷酸铁(锰)锂产线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2,252.84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磷酸铁(锰)锂所有项目建成后,雅安厦钨新能磷酸铁(锰)锂产能将达到120,000吨/年。
(二)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雅安厦钨新能投资建设年产40,000吨磷酸铁(锰)锂项目(四期)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次投资预计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2,252.84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7,599.8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652.96万元,建设周期为18个月(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二)本次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雅安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9日
注册地址: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777号
法定代表人:姜龙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厦钨新能(92.6667%),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4.1667%),厦门沧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667%)。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计划于四川雅安建设。
(四)项目建设计划
本项目计划于2028年6月投产(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五)项目预计投资金额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2,252.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7,599.8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652.96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三、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
近年来,受益于储能产业及新能源汽车(客车、专用车)、电动工具等领域的蓬勃发展,磷酸铁(锰)锂材料的市场需求持续攀升。公司水热法磷酸铁锂产品具有优异低温表现和高倍率特性,差异化优势突出,客户端反馈良好,市场需求持续提升。
(二)可行性
公司在磷酸铁(锰)锂一期、二期、三期项目的建设和投产过程中,掌握了核心生产工艺技术,积累了丰富的操作、维护和优化经验,相关成熟的技术和经验可直接应用于本次投资,显著降低技术风险,缩短学习曲线。依托前期项目的现有资源基础与配套设施,公司可以大幅降低本次投资的前期准备和基础建设成本与周期。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在磷酸盐系正极材料领域的产业布局,优化产品矩阵,提升市场份额,夯实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综合实力。
本次投资短期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财务费用,但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较小。磷酸铁(锰)锂所有项目建成后,雅安厦钨新能磷酸铁(锰)锂产能将达到120,000吨/年,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1、近年来国内外锂电企业持续扩大磷酸铁锂产能,行业供给能力快速提升,未来市场竞争将愈加激烈,如行业需求增长速度不及预期,主要客户拓展或放量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市场环境出现较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公司将面临磷酸铁锂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对公司发展和盈利方面的不利影响。
2、公司水热法磷酸铁锂产品具有优异低温表现和高倍率特性的差异化优势,且已通过前期项目实现规模化生产和批量交付,工艺成熟度和产品一致性持续提升,但行业大规模应用的经验仍然相对较少,且下游客户需求持续迭代升级,因此在规模化量产过程中,工艺过程控制和产品技术仍需持续积累和优化。如工艺优化不及预期、不能持续响应客户日益增长的性能要求,将影响水热法磷酸铁锂的产品市场竞争力。
3、本次投资已取得项目备案,尚需依法办理环评、能评、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能否取得相关审批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在本次投资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受产业政策变化、技术路线调整、施工条件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或项目调整、延期甚至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投资的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8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463.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上述金额合计如有尾差,系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的四舍五入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326.11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137.3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6年1-9月合并利润总额影响为12,463.42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前述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9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6日,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开展,保障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各类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公司的部分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开展,保障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各类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大中型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公司经营需要时或认为需规避风险时,可便利地转换为公司的流动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投资理财评审小组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有效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理财合同及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开展,保障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委托理财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各类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现金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需要时或认为需规避风险时,可随时转换为公司的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

